各区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新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8号)、《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发〔2021〕23号)和《铜川市农业农村局铜川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铜川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发〔2021〕163号)精神,加快推进全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抓紧抓好兑付补贴资金
补贴资金的及时兑付是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惠农政策落到实处的关键环节,也是衡量购机者获得感和满意度的重要标志。截至10月23日,全市今年共下达中省补贴资金1576万元,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系统内已录入补贴资金2033.1208万元,资金使用率133.84%,已结算补贴资金948.025万元,兑付比例62.41%,宜君县、印台区兑付进度较缓慢。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及财政部门,务必按照《实施方案》中“在农业农村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资料后,于15个工作日内兑付资金”的有关要求,把补贴资金兑付做为落实惠农政策的重要节点,抓紧推进2023年度农机购置补贴的资金结算工作。
二、落实落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
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是贯彻落实农业绿色发展、节能减排的重要举措。截至目前,今年仅耀州区、印台区开展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共报废更新农机具6台,共涉及资金4.74万元。各区县要根据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联合印发的《铜川市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铜农发〔2020〕244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铜农计财〔2023〕25号)要求,加大宣传引导力度,指导辖区内回收企业加强风险防控意识,规范实施农机报废补贴工作,同时鼓励各区县采取分散回收集中拆解方式,积极破解回收拆解企业数量少的难题。
三、努力提升便捷化服务水平
各区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指导并督促辖区内基层农机部门,认真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异常情形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确保各环节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执行补贴申请审核、补贴资金兑付等限时办理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区县为购机者提供补贴申请受理、机具核验、牌证管理等一站式服务,依托补贴申请办理APP,加快实现购机者线上(线下)申领补贴“最多跑一次”“最多跑一地”。倡导有条件的区县使用电子设备进行远程核验机具。
四、持续做好宣传培训和信息公开
各区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因地制宜、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和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宣传培训,着力提升政策知晓度;加强补贴业办理务人员培训和廉政警示教育,提高政策落实水平和风险防控意识。要扩大培训面,将农机产销企业、回收拆解纳企业入培训范围,重点宣讲政策实施操作程序和企业的权利义务,引导企业规范参与政策实施。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规范运行“专栏”。确保“专栏”公开信息的有效性、完整性、及时性。
附件:1.铜川市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兑付情况统计表
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铜川市财政局
2023年10月24日
附件1
铜川市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资金兑付情况统计表
统计日期:2023年10月23日
区(县) | 年度下达资金数 | 已兑付资金数 | 兑付比例 |
总 计 | 1576 | 948.025
| 62.41% |
宜君县 | 943 | 454.168 | 49.22% |
印台区 | 170 | 60.840
| 38.74% |
新 区 | 80 | 76.731 | 99.73% |
耀州区 | 333 | 313.272 | 98.22% |
王益区 | 50 | 43.014 | 99.0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