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蒲城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 补贴政策
蒲城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方案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12-22

蒲城县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实施方案

 

为了确保我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顺利实施,根据《渭南市农业农村局渭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渭南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渭农发〔2021〕15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和农机装备产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19〕10号)精神,以满足农民群众和现代农业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稳重点、扩范围、优服务、强监管、提效能,持续提升政策实施的精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升级,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补贴范围和补贴机具

一)补贴范围

我县按照省农业农村厅选取确定的15大类41个小类138个品目(详见附件1)作为中央财政资金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以下简称“补贴范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总体保持稳定,可按年度进行调整。

(二)补贴机具

补贴机具必须是补贴范围内的产品(农机专项鉴定产品、农机新产品除外),同时还应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 获得农业机械试验鉴定证书(包括尚在有效期内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证书);

  2. 获得农机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列入农机自愿性认证采信试点范围,获得农机自愿性产品认证证书。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铭牌。

    全面开展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购置补贴工作,具体操作办法按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通知要求执行,在此之前,总体上继续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引导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

    三、补贴对象和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县域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在保障农民购机权益的前提下,鼓励因地制宜发展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农机作业专业化社会化服务水平。我县根据实际情况,对补贴对象当年享受资金总额和数量设置上限,个人每年最多补贴2台主机,配套6台机具,合作社每年最多补贴6台主机,配套18台机具(总补贴资金额度在50万元以内),凡超过补贴数量或资金总额规定上限的,购买前须上报县农机管理部门,经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审核后并报市农机部门备案,方可申请补贴。

    (二)补贴标准

    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补贴额保持总体稳定,公开补贴额一览表,不再对外公布具体产品的补贴额,购机者可根据各档次的补贴定额自主议价。在政策实施过程中发现具体产品或档次的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超过50%的,应及时组织调查,对有违规情节的,按相关规定分级处理;对无违规情节的补贴申请,可按原规定兑付补贴资金,并组织对相关产品及其所属档次补贴额进行评估,视情况及时调整。

    四、工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自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愿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严禁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在自主购机行为完成后,申请办理补贴应提交以下资料:

1、购机发票。购机税控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名称、机具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

2、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组织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

3、“一卡通”或银行账户(未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的组织提供)、承诺书。

4、牌证管理的机具行驶证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编号。

5非本县域的购机者还应提供县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相应材料

6、其他相关申请资料。

购置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在完成安装并经核验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

三)核实公示

审验公示信息。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实行)》等要求,农机中心组织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

1、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对免现场实物核验的补贴机具,采取补贴资金兑付后按比例抽查核验,抽核比例不低于5%。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实行补贴机具抽查验货工作机制。

1、抽查验货的工作职责及要求:

(1)开展补贴政策宣传活动,着力推动补贴信息宣传进村入户,做到补贴政策宣传全覆盖。

(2)抽查机补,落实情况。抽查检查做到“见机、见人、见票”和“人机合影”,并签字确认。

(3)督促经销商做好补贴机具的售后服务工作。

(4)指导各镇(办)做好机具补贴的相关工作。

2、重点核查单个购机者同一个年度购置多台套机具情况。

3各镇(办)相关部门及时组织对符合条件已受理的补贴申请完成规定的相关核验工作,将人机合影上传到农机购置补贴系统(牌证管理机具及1000元以下非重点机具免上传人机合影),核实无误后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上签署核实部门与核实人的意见,在完成公示(5个工作日)后,每月25日向县农机部门及时提交完整材料。申请结算补贴资金的档案由各部门按照职责权限分级归集整理、集中保管,保管期限不少于 5 年。

购机者与产销企业协商同意对已补贴机具退货的,须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退货的购机者按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同意退货证明,将补贴资金退回县级财政部门,然后凭县级财政部门出具的已收到补贴资金退回证明,办理退货。退回县级财政部门的补贴资金应继续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四)资金兑付

县农机化发展中心对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进行抽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镇办农机专干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县财政部门根据农业部门报来的发放文件,兑付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级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按当年机具要求和下一年度补贴额办理补贴。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自主使用,办完补贴手续后可依法处置。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县上成立蒲城县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组长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农业农村局局长和财政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农机中心、财政局、纪委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农机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农机中心主任兼任,具体负责项目实施。领导小组与各镇(办)签订责任书,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二)优化服务,提升效能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将依托办理服务系统,动态分析各镇办办理补贴具体时限,及时预警超时办理行为,督促加快补贴相关工作。畅通产业链供应链,营造良好营商环境,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对经司法机关认定为恶意拖欠农机生产经销企业购机款的购机者,取消其享受补贴资格。

三)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普及补贴政策,扩大社会公众知晓度,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范和强化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管理,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开展补贴信息宣传服务,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补贴机具信息表、投诉咨询方式、违规查处结果等信息,实时公布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者信息。

在年度补贴作结束后,以公告的形式将上年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公布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四)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一是严格落实省、市农机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强化纪律约束的通知》及《陕西省2017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等文件精神,全面履行监管职责,构建高效精准的违规行为处理机制,加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常态化监管;

二是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效率,及时整理结算数据,沟通衔接,提高资金结算兑付的精准性、时效性;

三是积极开展专项检查,量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

 

附件1: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附件1:

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15 大类 41 个小类 138 个品目)

1.耕整地机械

1.1 耕地机械

1.1.1 铧式犁

1.1.2 圆盘犁

1.1.3 旋耕机

1.1.4 深松机

1.1.5 开沟机

1.1.6 微耕机

1.2 整地机械

1.2.1 圆盘耙

1.2.2 铺膜机

1.2.3 联合整地机

2.种植施肥机械

2.1 播种机械

2.1.1 条播机

2.1.2 穴播机

2.1.3 小粒种子播种机

2.1.4 根茎作物播种机

2.1.5 免耕播种机

2.1.6 铺膜播种机

2.1.7 水稻直播机

2.1.8 精量播种机

2.1.9 整地施肥播种机

2.2 育苗机械设备

2.2.1 种子播前处理设备

2.2.2 营养钵压制机

2.2.3 秧盘播种成套设备(含床土处理)

2.3 栽植机械

2.3.1 水稻插秧机

2.3.2 秧苗移栽机

2.4 施肥机械

2.4.1 施肥机

2.4.2 撒肥机

3.田间管理机械

3.1 中耕机械

3.1.1 中耕机

3.1.2 培土机

3.1.3 埋藤机

3.1.4 田园管理机

3.2 植保机械

3.2.1 喷杆喷雾机

3.2.2 风送喷雾机

3.2.3 植保无人驾驶航空器

3.3 修剪机械

3.3.1 茶树修剪机

3.3.2 果树修剪机

3.3.3 枝条切碎机

4.收获机械

4.1 谷物收获机械

4.1.1 自走轮式谷物联合收割机

4.1.2 自走履带式谷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入)

4.1.3 半喂入联合收割机

4.2 玉米收获机械

4.2.1 自走式玉米收获机

4.2.2 自走式玉米籽粒联合收获机

4.2.3 穗茎兼收玉米收获机

4.3 果实收获机械

4.3.1 果实捡拾机

4.4 花卉(茶叶)采收机械

4.4.1 采茶机

4.5 籽粒作物收获机械

4.5.1 油菜籽收获机

4.6 根茎作物收获机械

4.6.1 薯类收获机

4.6.2 花生收获机

4.7 饲料作物收获机械

4.7.1 割草机(含果园无人割草机)

4.7.2 搂草机

4.7.3 打(压)捆机

4.7.4 圆草捆包膜机

4.7.5 青饲料收获机

4.8 茎秆收集处理机械

4.8.1 秸秆粉碎还田机

5.收获后处理机械

5.1 脱粒机械

5.1.1 稻麦脱粒机

5.1.2 玉米脱粒机

5.1.3 花生摘果机

5.2 清选机械

5.2.1 风筛清选机

5.2.2 重力清选机

5.2.3 窝眼清选机

5.2.4 复式清选机

5.3 干燥机械

5.3.1 谷物烘干机

5.3.2 果蔬烘干机

5.3.3 油菜籽烘干机

5.4 种子加工机械

5.4.1 种子清选机

6.农产品初加工机械

6.1 碾米机械

6.1.1 碾米机

6.1.2 组合米机

6.2 磨粉(浆)机械

6.2.1 磨粉机

6.2.2 磨浆机

6.3 果蔬加工机械

6.3.1 水果分级机

6.3.2 水果清洗机

6.3.3 水果打蜡机

6.3.4 蔬菜清洗机

6.4 茶叶加工机械

6.4.1 茶叶杀青机

6.4.2 茶叶揉捻机

6.4.3 茶叶炒(烘)干机

6.4.4 茶叶筛选机

6.4.5 茶叶理条机

6.5 剥壳(去皮)机械

6.5.1 玉米剥皮机

6.5.2 干坚果脱壳机

7.农用搬运机械

7.1 装卸机械

7.1.1 抓草机

8.排灌机械

8.1 水泵

8.1.1 潜水电泵

8.2 喷灌机械设备

8.2.1 喷灌机

8.2.2 微灌设备

8.2.3 灌溉首部(含灌溉水增压设备、过滤设备、水质软化

设备、灌溉施肥一体化设备以及营养液消毒设备等)

9.畜牧机械

9.1 饲料(草)加工机械设备

9.1.1 铡草机

9.1.2 揉丝机

9.1.3 压块机

9.1.4 饲料(草)粉碎机

9.1.5 饲料混合机

9.1.6 颗粒饲料压制机

9.1.7 饲料制备(搅拌)机

9.2 饲养机械

9.2.1 孵化机

9.2.2 喂料机

9.2.3 送料机

9.2.4 清粪机

9.2.5 粪污固液分离机

9.3 畜产品采集加工机械设备

9.3.1 挤奶机

9.3.2 剪羊毛机

9.3.3 贮奶(冷藏)罐

10.水产机械

10.1 水产养殖机械

10.1.1 增氧机

10.1.2 投饲机(含投饲无人船)

10.1.3 网箱养殖设备

11.农业废弃物利用处理设备

11.1 废弃物处理设备

11.1.1 废弃物料烘干机

11.1.2 残膜回收机

11.1.3 沼液沼渣抽排设备

11.1.4 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备

11.1.5 有机废弃物好氧发酵翻堆机

11.1.6 有机废弃物干式厌氧发酵装置

12.农田基本建设机械

12.1 挖掘机械

12.1.1 挖坑机

12.2 平地机械

12.2.1 平地机

13.设施农业设备

13.1 温室大棚设备

13.1.1 电动卷帘机

13.2 食用菌生产设备

13.2.1 蒸汽灭菌设备

13.2.2 食用菌料装瓶(袋)机

14.动力机械

14.1 拖拉机

14.1.1 轮式拖拉机

14.1.2 手扶拖拉机

14.1.3 履带式拖拉机

15.其他机械

15.1 养蜂设备

15.1.1 养蜂平台

15.2 其他机械

15.2.1 驱动耙

15.2.2 水帘降温设备

15.2.3 热水加温系统

15.2.4 简易保鲜储藏设备

15.2.5 旋耕播种机

15.2.6 大米色选机

15.2.7 杂粮色选机

15.2.8 畜禽粪便发酵处理机

15.2.9 农业用北斗终端及辅助驾驶系统(含渔船用)

15.2.10 沼气发电机组

15.2.11 有机肥加工设备

15.2.12 茶叶输送机

15.2.13 茶叶压扁机

15.2.14 茶叶色选机

15.2.15 根(块)茎作物收获机

15.2.16 果园作业平台

15.2.17 果园轨道运输机

15.2.18 秸秆收集机

15.2.19 瓜果取籽机

15.2.20 脱蓬(脯)机

15.2.21 莲子剥壳去皮机

15.2.22 水产养殖水质监控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