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农函〔2020〕518号
各市(区)农业农村局,省农垦集团:
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0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20〕7号)要求,我厅于 11月30日至12月4日组织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本年度第二次全面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10个设区市及所辖县(市、区)、西咸新区、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省农垦。
二、检查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专栏”)近三年(2017-2019年度)享受补贴人员信息、年度补贴实施方案、补贴流程等是否公开,专栏中的农机购置补贴政务联系电话(以下简称“政务电话”)是否连通及市级单位是否对所属县级单位专栏进行检查通报。
三、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10个市公开了所属县级专栏和政务电话检查通报,公开率为90.9%,8个市按要求全年检查通报两次(含)以上。全省政务电话有效联通率100%,近三年(2017-2019年度)享受补贴人员(机构)信息公开率94.5%,补贴实施方案公开率93.4%,2019年度补贴实施公告公开率95.5%,专栏中的补贴流程公示率100%(各市县结果详见附件)。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督导检查。各市对所属县级单位专栏和政务电话的检查通报全年应不少于两次,原则上上、下半年至少各检查一次,同时不定期抽查、核实县级补贴政务电话,确保有效联通。
(二)及时规范发布专栏信息内容。各市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未按要求进行政务信息公开的县区尽快补充信息,规范发布,要彻底删除信息表(总表和分批次表)中购机户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等敏感信息,并统一县级专栏中“年度补贴实施公告”“本级咨询投诉电话”“补贴流程”等信息的内容和标题格式。
附件:陕西省2020年第二次农机购置补贴政务信息检查结果
陕西省2020年第二次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和咨询投诉举报电话检查表.xls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