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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化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6-28
淳化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我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结全面启动了,继续延用去年的办理程序,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台数 补贴对象为县区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个人年度内可申请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可申请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二、补贴机具种类和标准 包括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2016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调整为10大类30个小类60个品目(详见附件)。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产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以《陕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2017调整版)》(见附件)为准。 三、补贴产品资质:补贴机具必须是纳入陕西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且应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永久性金属铭牌。铭牌内容可以采用打码机打印,也可以采用其它方式印制,字迹要求清晰、整齐、经久耐用,不得采用手写方式标注铭牌内容。凡铭牌不符合要求,造成购机者无法申请补贴,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农机生产企业自行承担。 四、补贴办理程序: (一)自主购机 年度内,购机者、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企业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须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规定,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义务,因补贴产品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自行承担,最终责任应由农机生产企业承担。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购机发票(发票上应加盖“已上传机具信息”字样)、机具合格证和《销售承诺书》到县农机管理部门申请补贴。 对于简易储藏设备等需要安装的设备或设施,须安装完成后方可申请。 (三)核实公示 各镇(中心)及时组织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补贴机具信息进行核实(已办理牌证的机具不再核实),核实无误后在机具核实表上签署镇(中心)农业组负责人的意见,并加盖办事处公章(对机具抽查核实未通过的要向购机者做出说明)。当期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到村,公示无异议后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补贴发放明细表经各相关镇(中心)经办人、农业组组长、财政所所长加盖公章于当月报县农机管理部门。 (四)资金兑付 县农机管理部门对接到镇(中心)报送的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进行抽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县财政局确认无误后,每月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兑付资金。 五、补贴其他有关规定    1、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所在镇(中心)财政所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属于牌证管理农业机械,除携带以上手续外,还必须提供相关资料(购机发票、合格证原件、机械保险单、机械照片——3寸2张)、发动机号码拓印膜、车架号码拓印膜,在监理部门先进行注册登记,凭牌证照方可办理补贴申请。 3、购机户应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协助做好补贴机具的核对、登记造册工作。 六、补贴咨询电话: 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029—32778830                                     附:《陕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2017调整版)》       淳化县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中心 二0一七年五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