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秦都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 补贴政策
秦都区2016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6-11

 

秦都区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我区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已全面启动了,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总体要求,为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台数

补贴对象为辖区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个人年度内可申请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可申请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二、补贴机具种类和标准

2016年补贴机具种类范围调整为11大类35个小类87个品目。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产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以《陕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2016调整版)》为准。

三、补贴办理程序:

(一)自主购机

年度内,购机者、农机生产企业、农机经销企业自愿参与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须严格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规定,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责任义务,因补贴产品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导致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相关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自行承担,最终责任应由农机生产企业承担。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加盖“已上传”)、机具合格证、承诺书到区农机管理部门申请补贴。

对于简易储藏设备等需要安装的设备或设施,须安装完成后方可申请。

(三)核实公示

各街道办事处及时组织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补贴机具信息进行核实(已办理牌证的机具不再核实),核实无误后在机具核实表上签署镇办农业组负责人的意见,并加盖办事处公章(对机具抽查核实未通过的要向购机者做出说明)。当期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到村,公示无异议后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补贴发放明细表经各相关街道办事处经办人、农业组组长、财政所所长、办事处主任签字、加盖公章于当月报区农机管理中心。

(四)资金兑付

区农机管理中心对接到镇办报送的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进行抽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区财政局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区财政局确认无误后,每月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兑付资金。

四、补贴其他有关规定   

1、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所在办事处财政所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到区财政部门办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属于牌证管理农业机械,除携带以上手续外,还必须提供机械保险单、机械照片(3寸2张)、发动机号码拓印膜、车架号码拓印膜,在监理部门先进行注册登记,凭牌证照方可办理补贴申请。

3、购机户应主动接受财政、农机等部门检查。协助做好补贴机具的核对、登记造册工作。

五、补贴咨询电话:

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思源南路5号):37153800

    邮箱:2110199610@qq.com


    附:1.先购后补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docx


        2.《陕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2016调整版)》 

        

            陕西省2015-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6年调整)印刷版.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