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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至县2017农机补贴操作程序及工作职责
来源:周至县农机管理推广站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6-10

周至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

操作程序及工作职责

根据省市农机购置补贴项目实施方案和相关要求,按照先购后补、分类补贴、先到先补的原则,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额按照《陕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执行。我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项目操作程序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操作程序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自主议价购买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承诺书。

购机者完成自主购机后,要看清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与惠农“一卡通”账户姓名一致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名称及所购机具的生产企业、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并确认生产企业已经将发票信息和人机合影上传至农机补贴系统内。

购机者自主购机选择的补贴机具必须列入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凡购买非补贴产品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风险。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确认生产企业已经将发票信息和人机合影上传至农机补贴系统内后,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机发票、承诺书到县政务大厅农机补贴窗口预约登记申请补贴。购买需牌证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具,购机者应先到县农机监理站免费挂牌,挂牌后,县农机监理站在发票原件上加盖“已办理牌证”章子,然后到县政务大厅农机补贴窗口预约登记申请补贴。

农机补贴窗口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打印《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资金申请表)一式两份, 1份留存,1份交购机者。同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纸,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申请已受理”章子。

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镇财政所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

凡购机者带机申办补贴,农机补贴办理工作人员应结合实际,一次性完成申请办理、机具核实等工作,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县核实”章子,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三)核实公示

1.补贴对象持资金申请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资金申请表、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到镇农办申请核实(已办理牌证的机具或县上已核实验货的机具,免于核实,只需递交资金申请表和发票复印件)。同时,补贴对象必须在资金申请表的空白处,填写正确的电话联系方式。

镇农办核对无误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字样(盖章或签字确认),并将发票原件和身份证及时退还购机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

2.镇农办受理后,及时按照全省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对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实,核实无误后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以下简称机具核实表)上签署核实部门与核实人的意见(对机具抽查核实未通过的要向购机者做出说明)。

3.核实结束后,将当期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到村,公示无异议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以下简称补贴发放明细表)送镇财政所。镇财政所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核查,在补贴发放明细表上加注意见后送镇农办。镇农办于每月23日前,将补贴发放明细表、机具核实表、资金申请表和购机发票复印件汇总后报县农机管理推广站。

(四)资金兑付

1.县农机管理推广站接到镇农办报送的补贴发放明细表后,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核实无误后,每月28日前向县财政局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

2.县财政局确认无误后,交由各镇财政所将辖区内补贴发放明细表农户补贴信息录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上报县财政局农财科兑付资金。

二、工作职责

镇农办和财政所在县级农业(机)、财政部门的组织指导下,共同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主要职责分别为:

     1.镇农办负责:

1)按照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操作系统的维护和管理。

2)及时受理群众购机核实申请。

3)按照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对补贴机具逐台核实。

4)公示购机信息。

5)按时上报有关补贴资料。

    2.镇财政所负责:

1)负责新增“一卡通”信息的维护,会同镇农办工作人员核实验货。

2)对镇农办提供的《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进行审核。

3)按照县财政局要求做好农户补贴额度的录入上报和“一卡通”信息的纠错工作。

 

 

注意事项:

1. 购机者申请办理的《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有效期为12个工作日,镇农办在接到购机者补贴确认告知书后需及时做好补贴受理工作,避免造成农户补贴资金申请表过期作废。

2. 公示无异议结束后镇农办将打印的《补贴发放明细表》送镇财政所。镇财政所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核查,在补贴发放明细表上加注意见后送镇农办。镇农办于每月23日前,将补贴发放明细表、机具核实表、资金申请表和购机发票复印件汇总后报县农机管理推广站新机具推广股(2)

3.镇财政所可通过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对应查找每一批次需要兑付补贴资金农户信息,确保资金兑付无误。

4.镇农办、财政所在农机购置补贴办理工作过程中,如遇问题可加入周至县农机购置补贴QQ群及时联系讨论。

周至县农机购置补贴QQ群号:239731001

 

 

 

 

 

周至县农机管理推广站

2017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