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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凤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来源:凤县      作者:贾广平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6-28

2015年凤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

 

按照《宝鸡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凤县实际,现将有关补贴政策公告如下:

一、补贴对象:凤县辖区内农民、农场林场职工、农民合作社、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二、补贴种类:

2015年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1大类35个小类87个品目,其中:一类重点品目51个,二类普通品目24个,三类一般品目12个。

按照补贴资金规模与购机需求量匹配较一致的原则,选择深松机、玉米收获机、粮食烘干机等一类重点品目实行敞开补贴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不超过6台套。

四、补贴程序: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的方式”。

1、自主购机。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议价购买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并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经销商需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生产企业承诺书。

2、申请补贴。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购机发票到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申请补贴。购买拖拉机、收割机的购机户需先到县农机监理站办理注册登记方可申请。

3、核实公示。各镇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补贴机具信息全部进行购机核实,核实无误后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上签署核实单位与核实人意见。当期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到村,公示无异后生成补贴发放明细表,当月需将补贴发放明细表报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

4、资金兑付。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对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进行抽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县财政部门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县级财政部门确认无误后,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兑付资金。

5、关于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国家对农民自愿报废老旧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且购买新拖拉机、收割机的给予适当补贴,同时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有关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凤县辖区内自愿报废旧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并换购新机的农机所有人,拟将达到报废年限的拖拉机或收割机交售给“回收单位”,然后持报废农机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及其“回收证明”、“新购农机”及其发票、本人身份证到县农机安全监理站申请旧机报废注销、新机注册登记和申请报废更新补贴手续。市农机局确定我县的“回收单位”是凤县凤州镇惠利废品回收站,地址在凤县凤州镇农副公司后院,联系人刘会会,联系电话:13692797468

其它未尽事宜,购机者可向县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917--4762432

 

 

 

 

 

 

             凤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一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