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滨区2020年农机购置
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根据《宝鸡市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陕西省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为基本要求,突出重点,全力保障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生产全程机械化的需求,为我区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坚实的物质技术支撑;坚持绿色生态导向,大力推广节能环保、精准高效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动科技创新,加快技术先进农机产品推广,提升农机作业质量;推动普惠共享,实施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加大对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重点产业关键环节的机械化支持力度,促进农机社会化服务,切实增强政策获得感;创新组织管理,着力提升制度化、信息化、便利化水平,严惩失信违规行为,严防系统性违规风险,确保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促进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与政策支持融合增效,不断提提高全区农机化水平,优化提升农机装备结构
二、补贴对象、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对象为渭滨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其中: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也包括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机具种类。按照扩范围、补短板、优结构、应补尽补、敞开补贴的原则,进一步扩大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在15大类38个小类106个品目基础上,将支持生猪等畜产品生产的自动饲喂、环境控制、疫病防控、废弃物处理、沼气发电机组等机具装备和茶叶色选机、茶叶输送机、茶叶压扁机、果树修剪机、食用菌料装瓶(袋)机、果园轨道运输机、秸秆收集机等助力丘陵山区等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所需机具全部纳入补贴范围。
(三)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市场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例不超过30%。具体产品或具体档次的中央财政资金实际补贴比例在30%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符合政策规定。对购机者反映及发现具体产品实际补贴比例明显偏高时,应及时组织调查并上报。补贴资金通过财政惠民补贴“一卡通”发放到补贴对象。
三、报废更新补贴
落实好《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机〔2020〕2号),加大报废更新工作力度,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机化转型升级。
四、操作程序
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区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实施方式,补贴对象到区农机中心办理补贴手续,实行先购后补、分类补贴、先到先补的原则。操作程序如下:
(一)自主购机
年度内,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议价购买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承诺书。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
购机者自主购机选择的补贴机具必须列入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凡购买非补贴产品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风险。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农户编号(新增账户需提供)到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区农业机械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申请补贴。对于简易储藏设备等需要安装的设备或设施,须安装完成方可申请。区农机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上传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资料,打印《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确认告知书》(附件1,以下简称确认告知书),告知书1份留存,1份交购机者。区农机主管部门同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纸,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字样。
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街镇(社区)财政部门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
(三)核实公示
街镇(社区)部门及时组织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补贴机具信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已办理牌证及区级农机部门已核实的机具不再核实),核实无误后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以下简称机具核实表,见附件2)上签署核实部门与核实人的意见(对机具抽查核实未通过的要向购机者做出说明)。当期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公示表格式见附件3)到村,公示无异议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以下简称补贴发放明细表,见附件4),街镇农机部门当月须将补贴发放明细表报区级农机部门。
(四)资金兑付
区农机部门对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进行抽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区财政部门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区财政部门确认无误后,每月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兑付资金。
五、退货规定
凡办理补贴退货者,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购机者持产销企业已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的购机发票到区农机部门办理。区农机部门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加盖公章、复印留档,并在辅助管理系统上进行相应操作,予以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专户”,持产销企业已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的购机发票,加注区财政部门意见,区农机部门复印留档,并在辅助管理系统上进行相应操作,予以退货; 退回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部门纳入当年补贴资金计划,继续使用。
六、工作职责
(一)区农业农村局
1. 做好2020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和组织实施,会同区财政局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2. 负责本系统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和相关问题的协调处理工作;
3. 指导监督区农机中心做好咨询服务,各项购机补贴信息资料网上公示、汇总上传,资金申请表发放,按比例抽查核实,农机经销企业监管等工作。
(二)各镇人民政府
1. 在各镇街广泛宣传补贴政策,组织农户积极购机,申请补贴;
2. 负责组织镇街农业综合服务站、财政所,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补贴机具信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并以村为单位公示拟补贴信息。公示无误后每月向区农机中心上报补贴发放明细表和机具抽查核实表。
(三)区财政局
1.负责本系统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
2.安排各镇(街)财政所每月通过“一卡通”系统兑付当月补贴资金;
3.负责农机购置补贴“一卡通”系统的维护
七、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区镇农机、财政系统要高度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新方案,全力抓好落实。要建立政府牵头协调,农机、财政部门实施,相关部门配合的管理机制,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配合,建立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要在申请补贴、核实公示、监管与督查、资料管理等方面,建立“谁办理、谁负责,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制度。
(二)加强引导,科学调控
深入探索分类补贴政策,通过政策实施,促进农机装备结构布局优化,提高薄弱环节和主要农产品生产农机化水平,全面提升农机化发展质量和效益,同时推动农机工业科技进步和自主创新,提高制造水平。充分调研、论证,充实完善我区中长期农机购置补贴规划,有重点、分阶段实现政策目标。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对重点补贴对象、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抽查核实时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确保实际购机与辅助管理系统申请机具相符,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辅助管理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农机、财政部门要全部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要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区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办理牌证照。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建立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
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结算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各级农机部门、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要求落到实处,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产销企业,农机化主管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上级农机主管部门。
(六)简化程序,搞好服务
实行先购后补后,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积极探索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的有效措施。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购机者往返成本和时间。同时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卡兑付,让农民尽早获得补贴实惠。
附件:1、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告知书
2、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
3、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
4、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
5、年度 县(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
附件1:
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告知书(正面)
确认书编号: 机具编号:
购机者 基本情况 | 姓名/组织 | 购机者 身份 | 性别/性质 | ||||||||||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 街镇(社区) | ||||||||||||
身份证地址 | 村组 | ||||||||||||
农户编号 | 开户行 | ||||||||||||
补贴机具 情况 | 机具大类 | 单台补贴额(元) | 中央补贴 | ||||||||||
机具小类 | 省级补贴 | ||||||||||||
机具品目 | 单台补贴小计 | ||||||||||||
分档名称 | 补贴额合计 | ||||||||||||
数量 | 设备类实际数量 | 销售情况 | 销售价格 | ||||||||||
备注 | 经销企业 | ||||||||||||
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号复印件 |
县级农机主管部门:
签字、盖章
| ||||||||||||
人像扫描图 |
补贴对象:
签字、手印 重要提醒:谨防电信诈骗 | ||||||||||||
市级 | 咨询投诉: 补贴监督: | 县级 | 监督投诉: | ||||||||||
购机方式: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
其他说明:
1.本指标确认告知书一式二份。县级农机部门一份,补贴对象一份。
2.由县农机局根据实际自行编辑…
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指标确认告知书(背面)
确认书编号: 机具编号: | |||||||
生产企业 | 机具型号 | ||||||
其它图片证明 | |||||||
人机 合照 | 机具铭牌 | ||||||
配置参数信息 | 分档信息+生产企业自行上传信息 | 机具铭牌 | |||||
出厂编号(发动机号) | |||||||
发票号 | |||||||
发票扫描图 | |||||||
经销企业联系电话: | |||||||
获取打印日期时间:
附件2: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
街镇(社区): 确认书编号:
一、补贴对象情况 | |||||||
姓名 | 家庭住址 | 乡(镇) 村 组 | |||||
身份证号码 | |||||||
二、补贴机具情况 | |||||||
机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生产企业 | 经销企业 | ||||||
购机日期 | 机具价格 | 补贴金额 | |||||
出厂编号 | (发动机编号: ) | 发票编号 | |||||
主要配置及参数 (系统自动导入) | |||||||
补贴对象确认以上信息属实 | 签字: | ||||||
三、核对内容 | |||||||
核查结果 | |||||||
1.补贴对象与补贴指标申领人是否一致 | 是 否 | ||||||
2.是否与《指标确认告知书》中的品目相符 | 是 否 | ||||||
3.主要配置及参数是否与实际机型相符 | 是 否 | ||||||
4.原发票编号是否与辅助管理系统提供发票编号一致 | 是 否 | ||||||
5.标示的型号名称是否《销售确认表》一致 | 是 否 | ||||||
6.出厂编号(发动机编号)是否与《销售确认表》一致 | 是 否 | ||||||
部门意见 |
实际补贴对象与申请补贴信息(材料) 一致 不一致。 抽查核实: 通过 不通过。
核实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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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公示表
公示单位(盖章):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 截止时间: 年 月 日
补贴对象姓名 | 地址 (乡镇、村、组) | 机具名称 | 机具型号 | 购机 数量 | 生产厂家 | 经销企业 | 单台机具销售价格(元) | 单台补贴金额(元) | 总补贴金额(元) | 备注 |
加注当地县级农机部门的投诉电话
附件4: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农户 编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总补贴金额(元) | 指标确认书编号 | 机具 名称 | 机具 型号 | 单台补贴金额(元) | 补贴 数量 | 销售 价格(元) | 生产厂家 | 经销企业 | 出厂编号、 发动机号码 |
街镇(社区)农机部门负责人(签章): 街镇(社区)财政部门核实意见: 经办人(签字):
负责人(签章):
附件5:
20 年度 县(区)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信息表
公告单位: 公告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所在乡(镇) | 所在村组 | 购机者 姓名 | 机具品目 | 生产厂家 | 购买机型 | 购买数量(台) | 单台销售价格 (元) | 单台补贴额 (元) | 总补贴额 (元)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