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王益区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加入收藏
设为首页
首页 >> 补贴政策
2015--2017年王益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6-28
铜王农发〔2015〕74号 铜川市王益区农林局 铜川市王益区财政局 关于印发王益区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黄堡镇人民政府、各涉农办事处: 根据铜川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王益区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铜川市王益区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铜川市王益区农林局 铜川市王益区财政局 2015年4月28日 铜川市王益区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一、总体原则 创新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机制,充分调动和保护购机者购买使用农机的积极性,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农机化作业水平提升,推进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切实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注重突出重点,加快推进粮食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畜牧和经济作物机械化,补贴重点向地膜覆盖、机械深松、节水灌溉、粮油机械化收种四大关键技术倾斜,实施分类补贴,提高补贴政策的导向性和精准性。注重改革完善,优化制度设计,体现惠民公平和便民高效,突出政策的普惠性、稳定性。注重规范实施,加强过程监管,强化信息公开、绩效考核和廉政风险防控,保障资金安全。注重市场化原则,充分发挥补贴政策对农机化发展的引导作用,推进补贴产品供需双方市场化对接,保障购机者选机购机自主权,促进农机科技进步。 二、实施范围与资金规模 (一)实施范围 全区所有乡镇、涉农街道办事处。 (二)资金规模 2015年市级安排全区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0万元(其中百库工程设备补贴资金20万元)。 三、补贴机具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根据省、市确定的2015年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结合我区实际确定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等11大类35个小类87个品目,其中:一类重点品目51个,二类普通品目24个,三类一般品目12个,实行分类补贴。 按照补贴资金规模与购机需求量匹配较一致的原则,我区选择深松机、地膜覆盖机械、玉米收获机、粮食烘干机、喷灌机械设备等一类重点品目实行敞开补贴。 积极整合简易保鲜储藏设备补贴资金,重点支持千吨以上库群建设,形成聚集效应。 (二)补贴产品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纳入陕西省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且应是获得国家或省级有效推广鉴定证书,列入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的产品。已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或不符合生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不予补贴。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三)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的农机产品在全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依据农业部发布的通用类、区域省份发布的非通用类农机产品最高补贴额进行复核确定,其它非通用类农机产品补贴额由省农机局组织测算。 四、补贴对象和经销企业 (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区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个人既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既包括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也包括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等。 农民、农机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及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补贴对象,可优先办理补贴。 个人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2台套(即2台主机和6台作业机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年度内可申请补贴机具台数原则上不超过6台套(即6台主机和18台作业机具)。 补贴对象可自主选择补贴产品经销商购机,也可通过企业直销等方式购机。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补贴对象应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风险。 (二)经销企业 补贴产品经销企业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经销企业自主在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参与形成补贴产品库,产销企业不再录入购机信息。根据“谁确定、谁负责”的原则,农机生产企业对相应经销企业负有监管、培训等职责,应督促经销企业悬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授权标识,明示产品的价格和配置信息,守法诚信经营、严格规范操作、强化售后服务,并对违法违规补贴经销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已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和个人不允许参与补贴活动,所销售产品不能享受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五、深松作业补助和农机报废更新试点 2015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深松作业补助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工作。农机深松作业补助试点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印发的《陕西省2015年农机深松整地项目实施方案》(陕农机发〔2015〕12号)、农机报废更新试点工作按照省农机局、省财政厅、省商务厅印发的《陕西省2015年农机报废更新补贴试点操作办法(试行)》(陕农机发〔2015〕11号),另行制定实施方案,专题部署。 六、补贴办理流程 2015年起,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实施方式,补贴对象到区农机站办理所有补贴手续,实行先购后补、分类补贴、先到先补的原则。操作程序如下: (一)自主购机 年度内,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议价购买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承诺书。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 购机者自主购机选择的补贴机具必须列入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凡购买非补贴产品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风险。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所购机具(或人机合影照)、农户编号(新增账户需提供)到区农机站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所购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先办理牌证照,后办理补贴手续。携人机合影的购机户需抽查验货核实。对于简易储藏设备、微灌设备、设施农业卷帘机等需要安装的设备或设施,须安装完成方可申请补贴。到街镇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上传身份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人机合影及购机发票原件照片,打印《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确认告知书》,告知书1份留存,1份交购机者,同时发放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明白纸,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字样。 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各镇办、农办财政所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 凡购机者带机申办补贴,各镇办应结合实际,组织一次完成申请办理、机具核实等工作,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三)核实公示 各镇办对已办理牌证及区农机站已核实的机具不再核实(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和节水灌溉设备由区农机站核实),要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剩余部分补贴机具信息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上签署核实部门与核实人的意见(对机具抽查核实未通过的要向购机者做出说明)。当期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到村,公示无异议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街镇当月须将补贴发放明细表报区农机站。 (四)资金兑付 区农机站对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进行抽查核实,抽查比例不低于10%,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区财政部门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确认无误后,每月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兑付资金。 七、退货规定 凡办理补贴退货者,已申请补贴但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 购机者持产销企业已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的购机发票到区农机站办理。区农机站在购机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加盖公章、复印留档,并在辅助管理系统上进行相应操作,予以退货。补贴资金已发放的,购机者先将所领补贴款全额汇入财政“惠农补贴资金发放专户”,持产销企业已签署“同意退货”(并加盖公章)的购机发票,加注区财政部门意见,区农机站复印留档,并在辅助管理系统上进行相应操作,予以退货; 退回的补贴资金由区财政部门纳入当年补贴资金计划,继续使用。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 各镇办要高度统一思想,认真学习新方案,全力抓好落实。区上已成立铜川市王益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组长分别由区农林局和区财政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区农林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相关科室(站)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农机站,日常工作由区农机站具体实施。 各镇办要尽快成立机构,启动全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三)规范操作、严格管理 要公开公平公正确定补贴对象,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充分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对重点补贴对象、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机具要重点核实,抽查核实时要做到“见人、见机、见票”,确保实际购机与系统申请机具相符,机具铭牌(发动机号和出厂编号)与系统上传机具信息相符。 全面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管理网络化,各镇办要全面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窃取、倒卖、泄露补贴信息和电信诈骗等不法行为,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对购置实行牌证照管理的机具,其所有人要向区农机站办理牌证照。要依法开展补贴机具的质量调查,督促企业做好售后服务等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培训和警示教育,提高基层人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四)公开信息,接受监督 区农机站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要加快完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确保专栏等信息公开载体有效运行,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结算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 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区农机站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区人民政府网站或农业信息网站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公布,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五)加强监管,严惩违规 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要求落到实处,全面履行监管职责,严惩违法违规行为,对违规现象和问题主动向社会公布。 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 区农机站要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产销企业,区农机站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区农业局。区农业局视调查情况及区农机站建议,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建议市农业局暂停补贴、取消补贴资格及列入黑名单等措施及时处理违规企业,并向社会公布。并视情况抄送工商、质量监督、公安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严惩违规企业。 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六)简化程序,搞好服务 实行先购后补后,区农机站要积极探索简化程序、便民利民的有效措施。鼓励区农机站在购机集中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购机者往返成本和时间。同时区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补贴资金的兑付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将补贴资金打卡兑付,让农民尽早获得补贴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