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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7-01

各镇、街道办事处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

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系统即将正式开通,按照“缩范围、控定额、促敞开”的总体要求和思路,为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确保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补贴对象的确定。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有关规定,农机购置补贴对象应为“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生产经营组织和个人必须是直接从事农业生产且具有合法手续的方能列为补贴对象,严禁将不符合补贴条件的列为补贴对象;在工作中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补贴对象符合规定要求;要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冒名顶替。对组织虚假报名,扰乱购机补贴工作秩序的要严肃查处。要严格执行政策规定,不得超限额、超台(套)补贴。

二、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程序。对于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须在购机者办理挂牌、入户手续后才能予以受理补贴申请。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严格按照补贴政策、程序要求,认真核实相关材料,确保核实到位,不得人为变通、简化工作流程或拖延补贴资金结算兑付。

三、严格机具核实工作。在补贴资金结算兑付前,要按有关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补贴机具核实工作,镇办核实率必须达到100%,逐台验货核实,区农机中心、区财政局将分别按10%进行抽查。重点核实补贴机具型号、配置和参数等信息是否存在减配、降低改变机具配置等,核实发票内容与所购机具是否一致。对于装配国Ⅱ柴油机的机械,要核实机具是否符合国家环保部规定的国Ⅱ改国Ⅲ的时间节点要求。对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动力机械,要认真核查发动机编号、机架编号,要与往年补贴机具对比,认真组织核查是否存在编号重复,是否存在套取补贴资金行为等,确属编号录入错误的,应及时与生产企业或经销商联系,尽快予以更正。

四、加强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目前我区在汉台区农业信息网站上建立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但在镇办门户网站还为开辟“农机购置补贴”专栏,在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评和宣传栏设置专项检查中发现,有的不规范、不完善,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信息公开专栏的作用发挥的不好。为此,各镇办农机、财政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尽快建立健全和规范完善镇办、村级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全面、及时、准确向外公布购置补贴信息、宣传补贴政策、操作流程等,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当年补贴政策、补贴对象和补贴机具等信息,每上报一批公示一批,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集中公示当年享受补贴的农户购机信息和补贴政策落实情况。镇办、村两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将作为对镇办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生产企业和经销商监督检查。近期,区农机购置补贴办公室将抽调专人对辖区内所有农机产品生产销售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查看相关证照资质是否齐全,有无生产厂商授权许可书,购机信息网络上传是否规范及时,售后服务是否跟进到位,现场查验所售农机具铭牌与出厂备案信息是否相符等问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办在补贴系统正式开通前要对本辖区所有农机经销点进行一次全面排查,对群众关心、反映相对集中的问题,要组织农机、财政部门人员开展专项调查,及时研究解决。对群众举报、投诉事项要及时核查并向区补贴办汇报,核查结果要向举报、投诉人和社会公布。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鉴于镇办换届后人事调整,各镇办要尽快明确分管领导,落实领导责任,至少确定本镇办补贴操作人员2名,其中农机(农业)1人、财政1名,并将分管领导、操作人员名单与7月8日前报区补贴办。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三讲三当”深化作风建设,加强对具体操作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定岗定人定职责,明确政策咨询宣传、信息录入审核、机具核实验货、信息统计上报等工作职责,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

                           汉台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16年7月1日

 

抄送:市农业局,市农机管站;区农业局、财政局,区农机购置补贴领导

小组各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