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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农机购置补贴核验流程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2-07-21

商南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制度

        为做好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规范核验行为,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办补效率,根据《陕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的通知》(陕农办发〔2021174号)要求,结合《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陕农发〔202143号)及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核验内容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核验工作是指县级及以下农机化主管部门对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申请农机购置补贴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机具进行核查的工作。购机者申请核验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及机具:

(一)购机者身份信息。个人身份证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工

商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及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等信

息。

(二)购买信息。购买补贴机具税控发票等信息。

(三)购置机具信息。机具实物上的固定铭牌信息、农机购

置补贴辅助系统所对应机具的信息、牌证管理机具的行驶证信息等。

(四)其他信息材料。购机者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

信息,以及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信息。上述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产销企业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分别负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核验程序

机具核验时应“见人、见机、见票”,具体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一)受理申请。对购机者自主提出的补贴申请,农机部门应按规定及时受理。同时,鼓励通过手机APP便捷方式受理申请。

      (二)资料核验。一是购机者及其身份、购机税控发票等资料。购机者为个人的,重点核验购机者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与购机者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是否一致;购机者为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重点核验该组织法定代表人本人与其身份证件的肖像照片是否相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所显示的姓名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购机者名称与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二是农户编号及银行卡(折)等资料。重点核验购机者填写的银行卡(折)账号、开户名等信息与其携带的银行卡(折)所显示的账号、身份证件所显示的购机者姓名、工商营业执照所显示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是否一致。三是购机价格真实性承诺。提示购机者确认购机发票上的金额与实际支付给经销企业的资金是否一致,以及隐瞒不报、提供虚假信息需承担的违规责任,提示购机者对购机价格的真实性签字确认。四是政策实施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未通过核验的,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三)机具核验。

1是重点机具核验。

1)重点机具包含:联合收割机、拖拉机、微灌设备、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单台补贴额在5000元以上的机具、同一购机者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一购机者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

2)重点机具核验: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机具名称、生产企业、型号、发动机号(不带动力的可不核验)、出厂编号与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是否一致,所购实物机具铭牌显示信息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对牌证管理机具,免于现场实物核验,但需核验购机者携带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行驶证》信息与农机安全监理系统推送给辅助管理系统的牌证信息、机具信息是否一致,购机税控发票所显示的经销企业与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对应的经销信息是否一致。

3)重点机具需逐台进行核验,在补贴资金结算前开展。

2是非重点机具核验。除重点机具外,其它补贴机具为非重点机具。非重点机具按不低于30%的比例抽查核验,抽核内容同重点机具,在资金结算前开展。

(四)公示报送。对通过复核的补贴申请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0天。

三、核验要求

(一)、对符合条件已受理的补贴申请,应于资金兑付前完成规定的相关核验工作,补贴申请信息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对固定安装类、设施类、冷链物流(含制冷设备)及特种设施等机具和特殊情况,在安装调试完成后,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到场开展核验,核验合格后方可受理补贴申请。

(三)、核验人员对购机者所购机具技术规格、参数、型号等问题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产品的产销企业作出书面说明。发现重大问题的,应及时上报上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并组织调查核实情况。

(四)、开展核验工作时,鼓励通过进村入户、提前预约等方式开展。核验结束后由核验人员填写《机具抽查核实表》,核验人员与购机者双方签字确认。实行双人交叉检验或个人核验、单位内部集体会审双重审核。加强对单人多台套、短期内大批量、同人连年购置同类机具、区域适应性差的机具购置等异常情形的核验。

(五)、对未通过核验的,核验人员应将所发现的问题一次性告知购机者,并说明完善方法。

四、监督管理

(一)、加强核验人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分管领导监督机制,选配责任心强、业务素质高、作风优良的干部从事核验工作。

(二)、推行购机承诺践诺。加强购机者补贴申请行为的自我约束和信用管理,实行补贴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自我承诺,引导其规范参与补贴政策实施,主动报告所发现的问题,共同维护政策实施良好环境。

(三)、全面排查违规线索。对核验中发现的补贴申请违规行为线索,由核机工作人员逐条书面登记,并及时报告分管领导。开展违规线索集体研究,对违规嫌疑较大或反复出现的应启动调查程序,对违规嫌疑较小的留存材料备查。对补贴机具核验争议处理等重大事项,及时报请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导小组研究决策。

(四)、严格监督管理。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以机具核验流程为主线,逐项工作、逐个环节查找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县农业农村局设立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监督部门,并公布监督电话,对购置补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

 

商南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2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