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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阳县2019-2020年农机补贴流程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9-26

2019—2020年全县农机购置补贴继续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实施方式,补贴对象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农机购置补贴窗口办理所有补贴手续,实行先购后补、分类补贴、先到先补的原则。操作程序如下:

(一)自主购机。年度内,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购买纳入补贴的农机产品。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承诺书。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实际销售价格等信息,并确认生产企业已将发票信息和人机合影上传。购机者自主购机选择的补贴机具必须列入年度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信息表,凡购买非补贴产品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配置参数与鉴定报告一致)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风险。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请补贴。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农户编号(新增账户需提供)、承诺书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对于简易储藏设备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安装完成后由村级初验、镇级验收、县级抽查合格后方可申请。县级农机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打印《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字样,资金申请表1份留存,1份交购机者。

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姓名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各镇财政所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凡购机者带机申办补贴,县农机中心应结合实际,组织一次完成申请办理、机具核实等工作,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三)核实公示。各镇及时组织人员对补贴系统内已上传的补贴机具信息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已办理牌证及县农机部门已核实的机具不再核实),核实无误后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以下简称《机具核实表》上签署核实部门与核实人的意见(对机具抽查核实未通过的要向购机者做出说明)。当期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到村,公示无异议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以下简称《补贴发放明细表》,),各镇当月须将《补贴发放明细表》报县农机中心。

(四)资金兑付。县农机中心对《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按照10%的比例进行抽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及时向县财政局提交结算申请报告及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县财政局确认无误后,每月将补贴发放汇总明细表导入惠农补贴一卡通兑付系统,并兑付资金。

县级农机、财政部门要按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加快补贴资金兑付,每季度应至少兑付一次,资金兑付后要及时登陆辅助管理系统确认点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