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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农业新机具引进示范推广项目 实施方案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6-24

为切实抓好农机化生产,加快推进我县先进适用的农机化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提高农机化水平,科学谋划,充分发挥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载体作用,更好地发挥新机具示范引导作用,根据省、市农机化工作会议精神要求,扎实做好农机推广工作,现结合我县今年农业种植结构有较大变化,对新机具的示范推广实施项目,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建设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以政府补贴为手段,通过建立核心示范片、培育新农机示范户,辐射带动千家万户,加速农业新农机具的推广应用,提升现代农业装备水平,提高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农村更加和谐,推进神木县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主要目标

    坚持“突出重点、定额补贴、总量控制、加强监管”的原则,采取项目化管理,加大先进适用农机化技术推广应用力度,提高主要农作物和养殖机械化水平关键环节,降低农业生产成本增加农民收入。

    三、实施范围及资金规模

    实施范围为县境内从事农业产业的个体农户、农业农机合作社、示范园、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全县实施补贴资金150万元。   

四、新机具示范推广种类及补贴标准

    省购置补贴目录没有的耕作机械加工机械,但经推广单位考察认定非常适用当地特色农业种植的机械,购置价格在1万元以下,予以补贴购机价的80%,1万元以上补贴购机价的70%,大型农业示范园农机合作社购置二台100马力(包括100马力)以上动力机械予以重点扶持推广,具体标准除正常购机补贴后实行累加补贴,补贴标准不超60%。

    五、实施办法主要措施

实施办法:购机户与推广单位共同考察机具的适用性和    是否属于上述新机具示范推广种类机具及购机价格后,由购机户填写购置新机具申报表,推广单位签注意见后,农机管理站进行审核,后报农业局与物价局共同研究确定补贴机具价格。价格确定后,农业局、财政局将按照规定的补贴标准将补贴款以“一卡通”形式补贴给购机户。

主要措施:新式农机具引进示范推广项目是国家实行普惠制购机补贴后补短板板项目,也是神木种植结构改变的迫切需要,各推广单位要高度负责认真调研,尊重购机者自主选择权,不强行推销购买指定品牌等不适用机具,凡享受示范推广补贴的机具不得擅自转卖或转让。为了确保此项目落到实处成立如下领导小组:

    组  长:刘光秀(分管农业副县长)  

副组长:冯东麟(农业局局长)、杨振华(物价局局长)、     

           李建林(农财所所长) 

    成  员:王虎彪(农机管理站站长)、龚清世(农技中心主任)、李海刚(园艺站站长)、各区域站站长

                      

 

 

 

 

 

 

 

 

                       神木县农机推广管理站

                         2016年05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