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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田县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政策信息公开制度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8-01-15

为深入推进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本公开制度。

  一、信息公开内容

  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能够公开的事项。主要内容包括:

  (一)农机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主要为:补贴资金安排原则、实施范围、资金规模、补贴机具和补贴标准、补贴对象、补贴产品经销商名单、电话、地址、经销的补贴产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具体操作程序、资金结算及参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农机、财政部门、购机者和供货单位的职责等。

  (三)实施过程中的实际执行进度和购机者姓名住址等信息。

  (四)各地农机管理部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电话、补贴工作受理电话、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发布补贴政策的网址或在网上开通固定专栏的地址、电子邮箱等。

  (五)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度和办法等。包括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准则、补贴工作纪律等。

  二、信息公开渠道

  (一)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主渠道作用。县农机管理部门管理的网站是我县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权威平台,及时应用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有关信息。增强农机化网站的信息搜索和查询功能,完善网上咨询、网上办事、网上互动等服务功能,努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积极主动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列入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目录,将补贴政策内容和执行情况等信息在蓝田县农业网站上公布,使全社会广泛知晓。

  (二)不断丰富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形式。在重要的农时季节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关键时期,充分发挥手机短信、明白纸、广播电视等媒体传播速度快、受众范围广的优势,及时向社会公布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有关信息。

  (三)在农民群众缺乏上网条件的地区,把补贴受理工作流程及有关要求、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等信息,通过部门网站、政府网站、农村广播、乡镇公告栏、简易明白纸、宣传挂图等进行公开。

  三、信息公开时间要求

  各地应增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农机购置补贴文件原则上应在签发后5个工作日内公开相关信息。按照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规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度、过程等信息的公开工作。按要求及时公布各县补贴资金使用进度,补贴受益对象有关信息(包括补贴农户姓名、所在乡镇、补贴机具数量、具体型号及生产厂家、补贴额等),公布到乡镇。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以公告形式公开本地补贴资金额度、农民分户实际购机数量、金额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组织领导

  (一)明确工作职责。县农机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在主动公开本部门工作信息,在办公场所公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流程及受益对象有关信息。按照要求,认真做好有关信息报送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长效机制。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和农业机械化其他工作统筹考虑、统一部署、协调推进,构建补贴政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明确承办机构和责任人,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督促、抓协调、抓落实。把补贴政策信息公开与各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在人员配备、经费安排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做到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有专门机构负责,有专业人员管理,有专项经费支持。进一步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任务,规范公开程序,创新公开形式。加强教育培训,组织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有关文件,提高工作人员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

  (三)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在现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健全评议制度。把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评议政风、行风的范围,并根据评议结果完善制度、改进工作。开展落实信息公开工作的自查自纠,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情况考评,完善各项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