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农业发〔2017〕63号
周至县农业局 周至县财政局
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街(镇)农办,财政所:
为创新和完善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机制,确保补贴政策科学、规范、高效、廉洁实施,保护购机者利益,促进农机装备结构优化、提升农机化作业水平,按照市农林委员、市财政局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市农林发〔2017〕75号)精神,为继续稳定政策,突出重点,深化落实,强化管理,全面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范高效廉洁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7年政策实施总体原则
2017年继续执行《周至县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其中实施范围、补贴对象、补贴机具的种类范围、补贴产品资质、补贴办理流程与2016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总要求保持不变、不做调整,继续按照先购后补、分类补贴、先到先补的原则,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补贴额按照《陕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以下简称一览表)执行。
二、农机购置补贴重点
2017年补贴资金重点向粮、油等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和优势特色产业关键环节机械化所需机具倾斜,结合推动农业结构调整和促进“一控两减三基本”等绿色发展的需要,加大对免耕播种、高效植保、高效施肥机具和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等支持绿色发展的机具敞开补贴的力度,协调推进畜牧业、果业、设施农业、重要农产品加工领域装备供给的全面性,加快推进农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同时,要积极引导农机大户、农机专业合作社、规模化经营组织购置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机械设备,持续推动农机装备结构优化调整,为全程机械化提供物质装备支撑,促进农业机械化提档升级。
三、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加强宣传,普及政策
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补贴政策知晓率和信息化服务水平,积极打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公平、公正、公开的良好实施环境。要通过广播、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全方位的宣传普及补贴政策,全面推行阳光政务,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规范和强化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运用“互联网+”开展补贴信息宣传服务,全面、及时、准确的发布相关政策、制度、信息、咨询电话,提高政策执行透明度。
(二)严格程序、规范操作
各街(镇)农办、财政所要在县农业、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按照各自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一要及时受理购机农户补贴资金申请,完成网上操作,杜绝作废现象发生;二要积极开展购机核实工作,按照补贴额一览表(2017年调整)中的配置参数逐台核实所购机具;三要按村公示享受补贴农户信息,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四要按时汇总上报补贴发放明细表,报送资料要齐全、规范;五要认真核对本街(镇)补贴结算批次农户补贴额,及时录入、准确兑付。
(三)夯实责任,强化监管
各街(镇)农办、财政所要积极配合,密切协作,提高效率。街(镇)农办要及时整理《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积极主动与财政所沟通衔接;街(镇)财政所要及时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核查,在补贴发放明细表上加注意见后送镇农办,提高上报数据的精准性、时效性。县农业局、财政局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政策实施的专项督导检查,通过督导查找问题、完善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四)加强协作,确保进度
各街(镇)农办、财政所要高度重视补贴受理核实、公示上报、资金兑付工作,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在认真核查购机情况的基础上,强化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及时按批次将补贴资金准确打卡兑付,让农民尽早获得补贴实惠,确保农民满意、政府放心。
周至县农业局 周至县财政局
2017年5月10日
周至县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5月1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