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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 与违规处理座谈会上的讲话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6-28

 

在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

与违规处理座谈会上的讲话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马驰

20151120 日)

 

农机购置补贴是党中央一项重要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实施以来,我省经历了差价购机、全价购机到先购后补、自主购机三个阶段,对我省的农机工业和农业现代化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特别是2013年以来,随着补贴资金规模的大幅增加,政策实施涉及面越来越广,监管难度不断加大,省局针对我省实际情况,及时完善机补实施方案,进一步规范了有关程序、规定和要求,在全省各级农机主管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机补工作取得应有成效。同时,在机补实施过程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也随之出现,违规事件难免发生,因此,为了确保机补政策顺利实施,就必须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监管工作,规范程序、阳光操作、廉洁执行,保障资金安全和干部安全。下面,我提几点工作要求:

一、加强学习,切实吃透领会机补政策的精神实质

农业部、财政部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农业部、财政部有关机补政策实施监管的相关规定,农业部年度机补政策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陕西省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等,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提出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这是我们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机补实施过程中必须遵照和执行的。其中,农财两部机补实施指导意见和我省机补实施方案,对实施范围、补贴机具、补贴标准、补贴程序、经销企业、工作职责等方面内容,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农财两部关于加强机补政策监管的有关文件,对机补产品生产企业、经销企业、违法违规处理等方面,作出了规定,提出了要求;机补延伸绩效考核方案,对机补制度建设、重点工作、执行进度、实施效果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考核指标和评分依据。

中、省出台的上述意见和文件,都一再强调了机补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特别是11月4日农业部在我省咸阳市召开的全国机补监管与违规处理座谈会,对机补监管工作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中省相关文件,深刻领会精神,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文件会议精神,各市也要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务必向各县农机部门全面传达此次座谈会精神,将严格监管扎扎实实的渗透到日常工作中来。

二、明确权责,切实履行好各级部门的工作职能

《陕西省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对各级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划分,其中,市级部门负责制定本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做好本市资金计划的申请、下达及调配,督促和指导县级部门做好补贴资金实施和结算兑付。重点开展政策宣传、信息公开、业务培训、警示教育和绩效考核,对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补贴投诉调查处理和督办等工作,重大投诉问题上报省局。方案同时明确了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责任主体,县级部门要在本级政府领导下制定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负责申请受理、核实公示、结算兑付等具体工作,开展补贴政策宣传、信息公开,调查处理投诉问题等。

实际工作中,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实行常态化监管,要严格按照方案明确的权责认真履职,以监管促规范、以监管促落实、以监管促廉政,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补贴实惠兑现到农民。细化来说,要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审核监督。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县级方案审核、补贴工作监督检查、补贴机具抽查核实等工作。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要加强农民实际购机情况核查公示,防止套补骗补,要按规定加强县域内农机经销企业的日常监督,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上报。

(二)重点环节核实。对补贴额较高和供需矛盾突出的重点机具要组织逐台核实,做到“见人、见机、见票”和“人机合影、签字确认”,并建立“谁核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三)档案管理。要及时整理、妥善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为案件调查和有关部门检查提供必要的资料。

三、加强监管,切实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强化监督,严格追责,是保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省上已经把廉政建设融入到农机购置补贴的全过程,贯穿于补贴实施的各个环节,同时,也是我们对各市县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严肃纪律,开展警示教育。市县农机部门要加强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监管,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四个禁止”、“八个不得”等要求落到实处,定期开展警示教育,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二)建立健全农机购置补贴信访投诉举报受理制度。要高度重视群众举报投诉受理查处工作,建立健全相关机制,通过电话、网络、信函等有效形式受理投诉,实行首问负责。对实名投诉举报的问题和线索,要做到凡报必查,件件有回落。

(三)及时、强力处理违规违纪问题。对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对投诉集中、“三包”服务不到位、采取不正当竞争、出厂编号及铭牌不规范、未按规定使用辅助管理系统、虚假宣传、降低配置、以次充好、骗补套补等线索具体的投诉进行重点调查核实。对于违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相关规定的产销企业,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视调查情况可对违规企业采取约谈告诫、限期整改等措施,并将有关情况和进一步处理建议报省农机局。特别要加强对2013年以来中、省已处理违规问题的整改落实及事后监管工作,组织县(区)及时整理违规企业处理各环节形成的补贴资料,重点对《关于陕西省2013-2015年处理违规产销企业名单的通告》(第3号)中涉及的违规企业销售产品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对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利益的事件,建议移交当地相关部门处理,并于12月底前将处理情况上报省局。

需要明确一点,农机生产和经销企业产品补贴资格或经销补贴产品的资格被暂停、取消,所引起的纠纷和经济损失由违规农机生产或经销企业自行承担。

四、公开透明,切实搞好相关服务工作

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农办机〔2011〕33号)和实施方案要求,公开政务,提高行政水平。

(一)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将年度补贴方案、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补贴一览表》、政策咨询、投诉受理电话等所有政策信息全部在机补贴信息专栏上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省局正在建设覆盖全省市县的补贴公开栏,明年初将针对此项操作开展培训,各市县要专人负责更新报送补贴信息。另外,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宣传册、明白纸、挂图等形式,积极宣传补贴政策。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重点公开实施方案、补贴额一览表、操作程序、投诉咨询方式、资金规模和使用进度、结算进度、补贴受益对象、违规现象和问题等。在年度补贴工作结束后,县级农机部门要以公告的形式将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和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在县级人民政府网站或农业(农机)部门网站(页)上公布,同时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二)确保咨询、投诉渠道畅通。要面向社会公布投诉、服务电话,我局于7月份对全省各市县公布的咨询、投诉、监督电话进行了一次全面核查,纠正了个别县错号、无人接听和接听不了解政策的问题,以后如有电话变更,要及时对外公布并向省局备案。另外,可以参考省局建立的qq群在线服务机制,建立各市县的补贴网络在线服务,随时受理咨询投诉,切实服务下属基层单位和涉及补贴业务的企业。

(三)推行便民措施。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可以在购机集中地、政务大厅等开展受理申请、核实登记,实行一站式服务,减少购机者往返成本和时间。同时,高度重视兑付工作,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结算资料,以便将补贴资金打卡兑付,让农民尽早获得补贴实惠。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