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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机局关于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进度的通报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8-01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机中心,西咸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今年,中央下达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共5.22亿元。我省严格按照农业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建立绿色生态导向农业补贴制度改革的新要求,调整方案,突出重点,全面敞开,抓早动快,于2月底在全国率先启动了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截至7月26日,全省共实施中央资金9089万元,占中央下达资金的17.4%,结算资金仅165万元,不足1%。从全省政策实施情况,整体进度较为缓慢,个别市、县至今尚未开始,现将各市、县实施进度予以通报,请各地对照目标责任考核要求,积极查找原因,强化措施,加快实施进度,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一、高度重视,积极作为

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中、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相关文件,凡是符合文件规定的,县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及时办结补贴手续。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树立责任意识、创优意识,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创先争优,确保政策实施绩效。

二、加强宣传,拉动需求

不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围绕区域产业发展短板及薄弱环节,选择重点急需补贴机具品目进行引进、推广、示范、宣传,最大限度地调动农民和农业经营组织的购机用机积极性。

三、因地制宜,方便群众

积极探索“一站式”办理,鼓励推广在县乡购机集中地或当地政务大厅等开展补贴受理申请、机具核实登记、办理牌证等全程化服务。有条件的县区要合理安排,进驻农机市场或乡镇现场办理补贴,为广大购机农户提供便利便捷的服务。

四、强化监管,及时兑付

严格按照补贴程序做好信息录入、审核、公示等工作,定期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督查,全面贯彻《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农办财〔2017〕26号)及《陕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加大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及时上报,避免因企业违规问题拖延处理而导致影响实施进度。及时协调财政部门审核补贴结算汇总资料,确保补贴资金尽快兑付到户。

 

附件: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进度表(截至2017年7月26日)userfiles/file/20170801101500.xls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