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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6-06-28


省农机局:

按照《陕西省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站对照方案认真开展了自查 ,现将自查报告总结如下:

一、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由市农业局牵头组织,市农机管理站负责具体实施,强化组织协调,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市农业局将《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转发到县区,要求各县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于2015年12月1日前将自评情况上报市农业机械管理站,各县区都如期完成了自评工作。市考核小组从12月2日-8日对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抽查,根据县级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对照自查报告、督导检查和查验核实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出城固县、勉县、汉台区、洋县、南郑县、西乡县为优秀档次,略阳县、宁强县、留坝县、佛坪县、镇巴县为良好。按照省局制定的评分标准,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自评得分 97分。

二、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情况说明

(一)制度建设自评情况

汉中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下发了汉中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汉农发〔2015〕29号)文件,在组织领导、政策宣传、操作流程、廉洁自律、企业监管、信息报送等六个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同时,联合下发了《关于下达2015年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计划的通知》(汉农发〔2015〕30 号),及时将补贴资金下达到县区 ;市农机管理站与各县区农机中心(站)签订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遵守《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纪律》和《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热情服务。

(二)重点工作自评情况

1.组织领导

市农业局党组专题研究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工作,确定市农业局分管局长任农机购置补贴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市农机管理站站长任副组长,市农机管理站推广科具体负责实施。市农业局纪检监察室、农机经管科等其他科室配合,要求县区搞好自查自纠,按时报送自评报告。

2.信息公开

市农机管理站及早印发了《 关于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工作的通知》(汉市农机函〔2015〕16号) ,要求各县区农机部门切实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信息工作完善信息内容。我们在《汉中农业机械化信息网》设置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一览表、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廉政风险防控教育等内容,公布了市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咨询及监督电话0916-2212855,2626980,接受群众监督。各县区都在本县区农业信息网设置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按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栏的要求,严格实行县(区)、镇(办)、村“三级公示制”, 将购机者姓名、地址、机具型号、享受补贴金额等信息面向社会公示,有的乡镇还公示到村民小组,接受社会监督

3.廉政风险防控

一是印发了《汉中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 “警示教育活动”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市农业局、农机管理站先后两次召开了全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座谈会。贯彻落实全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管与违规处理座谈会精神,切实加强补贴政策实施监管管理。要求按照“三个严格”、“五个关口”的要求切实抓好整改,综合运用教育、监督、制度、惩戒等手段,建立完善各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全力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二是实行风险预警防范。积极与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搞好衔接,广泛收集廉政风险信息资料,共建农机风险防控机制,对已经存在或可能发生的廉政风险,及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发出预警信号,最大限度预防和消除风险隐患。三是实行督查防范。各县区农业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部门通过廉政预警测评、廉政谈话等多种方式,对农机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容易出现的廉政风险点进行了督导检查,以及对补贴各个环节实行公示制,将补贴的开展情况广泛接受农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开展以上有效地预防措施,全市购机补贴工作进展良好。四是实行制度防范。针对排查出的廉政风险点,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形成有效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链”。

4.监督检查

市农业局、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汉中市农机购置补贴检查工作方案,6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2014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专项检查及调研工作的通知》,在各县区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成联合检查组开展了两次农机购置补贴专项检查。检查组到分东西两个片区,深入县镇农机、财政部门、 经销企业和农户,对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总体上,各级政府高度重视,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宣传工作深入,政策知晓率提高,工作进展平稳,但也存在整体进度慢、进展不平衡、程序复杂等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完善提高。

5.经费保障

2015年市级财政预算安排市农业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专项经费5万元,各县区安排工作经费35万元,保证了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了加快购机补贴实施进度,洋县、南郑等县区专程为乡镇购机补贴办购置了电脑及打印等相关设备。

6.人员培训

积极组织各县区补贴人员参加农业部和省农机局农机购置补贴法规和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培训。市农机管理站举办 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培训班1期,35人参加了培训, 同时各县区农机部门也通过集中培训、点对点培训等多种形式对镇补贴系统操作人员进行了培训,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7.投诉处理

全市共接到省农机局批转的举报信、调查函和政务督查单等共7起,我们本着严谨、务实、高效的原则,抽调专人组成调查组依规进行了认真调查。通过走访经销商、购机农户、有关政府部门,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给省局项目办。在处理投诉中注意与投诉者沟通,市局、站主要领导专程到投诉举报人住处,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收到良好效果,没有因投诉处理不当产生纠纷的情况发生。

8.档案管理

按照《陕西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建立完善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分年度把所有文件材料分类、归档,历年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资料保存完整,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结算资料被省财政厅、市审计局等四部门检查审计,做到了档案资料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没有损毁现象。

(三)执行实施自评情况

1.实施结算进度自评情况

截止目前,全市农机购置补贴已实施2281.679万元,加上洋县百库工程建设冷库机具预留20万元补贴资金,我市全面完成了2015年省局下达2300万元的补贴资金任务,补贴各类农机具14079台,受益农户12882户,已经结算资金1954万元,未结算部分正在抓紧协调财政部门办理,预计年前都能结算完毕。

2.材料上报自评情况

按照省农机局要求,全年的各类报表、总结、简报等资料,均做到了上报及时、完整。

(四)实施效果自评情况

通过购机补贴工作的实施,2015年我市农机装备水平进一步得到了增强,全市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了40%。在购机补贴督导检查及入户调查、电话抽查中,购机户满意度在98%以上

(五)附加分自评情况

无附加分情况。

(六)扣分项及一票否决自评情况

全市今年没有发生任何经公安、检察、监察、财政监督机构等查处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自评报告无弄虚作假行为,无一票否决情况。

三、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体会、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通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各级农机部门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政策、目标进一步明确,能够自觉加强监督管理,不断提高绩效水平。 绩效评价结果对补贴政策实施的科学性、效益性、管理水平的评判,较为客观地反映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为当地政府支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提供了重要的决策依据,同时促进了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更加高效规范廉洁实施。

虽然我市2015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做了大量工作,但依然存在政府参与力度不够、农机购置补贴结算缓慢、绩效管理效果不够理想等问题,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进完善。2016年,我市将继续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以绩效目标为导向,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全面推进,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机化水平。

附件一: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市级)

附件二: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县级打分汇总表

 

 

汉中市农业机械管理站    

2016年1月27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