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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渭南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二季度检查结果通报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6-30

各县、市、区农机局:

根据省农机局《关于加强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管理》(陕农机办〔2016〕43号)精神和《2017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次检查结果通报》(陕农机办〔2017〕27号)结果,各县、市、区对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进行了督查整改。市局在6月15-16日,对各县、市、区公开栏建设维护情况进行了第二季度全面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一)在第一季度检查通报中未公开上年度补贴实施公告和享受补贴农户信息表的县(市、区)经督查整改后都补充了这两项内容。目前,我市上年度补贴实施公告和享受补贴农户信息表公开率为100%。

(二)2017年度县级补贴实施方案公开率为91.7%。

(三)政策咨询投诉电话和农机购置补贴流程公开率100%,各县(市、区)电话联通情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信息发布的规范性需进一步加强。存在个别县(市、区)上传信息与子栏目不对应的情况,上年度补贴实施公告和享受补贴农户信息表应发布在“补贴公示”子栏目中,新闻信息应发布在“综合要闻”子栏目中。

(二)有关购置补贴工作的信息上传不够及时,在报送渭南市农机化信息网后,也应及时上传至公开专栏里面。

(三)有关定期通报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施进度的信息较少。这类信息属于对补贴资金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的通报,信息内容应包含已完成补贴资金量、已结算补贴资金量、补贴机具数量、补贴农户数量等基本数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信息更新工作。各县(市、区)主管部门都充分认识到了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并指派了专人负责公开专栏的运管工作。今后要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做好2017年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农户分批信息表的公示,每个月或每个季度通报一次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实施情况。

(二)规范信息分类发布。在公开专栏中有不同的子栏目,要根据信息内容上传至对应的子栏目,提高信息分类的准确性。在上传信息的编辑过程中注意内容的排版格式,确保整洁美观,能直接上传的内容避免上传成“附件”形式。

(三)查漏补缺及时整改。对照公开专栏的检查结果,及时上传缺漏信息,确保本级公开专栏信息公开的完整程度,全力维护公开专栏,以期达到更高的标准。

 

附件:2017年第二季度渭南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检查表.doc

 

渭南市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