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农机管理局(中心、站)、各县(区)财政局:
现将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农机发﹝2016﹞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结合省、市《2015-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的通知》
安康市农机管理局 安康市财政局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