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农发〔2017〕92号
铜川市农业局 铜川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督查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林)局、财政局,新区农村工作局、财政局:
为深化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落实,管好用好补贴资金,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根据《陕西省农机局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陕农机计发〔2017〕4号)和《陕西省农机局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督导检查的通知》(陕农机办发〔2017〕39号)要求,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铜川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督查方案》,决定在全市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专项督查工作,请各区县根据方案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区县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并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落实。
附件:铜川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督查方案
铜川市农业局 铜川市财政局
2017年6月30日
附件:
铜川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督查方案
为推进“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农机购置补贴科学高效规范廉洁实施,强化监督制约,管好用好农机补贴资金,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 总体要求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党和国家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重要内容,政策实施效果事关我市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党和政府的形象。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完善补贴管理办法,规范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保障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为规范高效廉洁实施补贴政策,完善政策运行机制,规范操作程序提供支撑。
二、督查重点
(一)补贴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一是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及开展工作情况;二是重大事项民主决策情况,补贴方案制定、资金计划下达、工作经费落实情况;三是补贴工作实施责任书签署情况,工作人员定岗定责情况。
(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情况,工作人员对政策的理解、执行情况,具体经办人员的农机购置补贴信息管理系统软件操作情况;二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种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情况,向农民、企业免费发放购机补贴明白纸、申请购机补贴办理流程情况。
(三)补贴办理流程执行情况。一是补贴对象确定的主要方式,能否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二是补贴受理、核实公示、资金兑付、资料管理等实施环节规范执行情况;三是有无确定企业补贴对象的规定办法、是否存在企业代办补贴情况;四是按照下达资金计划,能否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快资金实时结算进度,确保全年任务圆满完成。
(四)信息公开情况。一是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是否及时更新;二是补贴政策实施咨询和投诉受理方式公开情况,是否及时公开补贴受益对象和补贴资金使用情况;三是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公开上年度补贴实施情况公告和受益农户信息表情况。
(五)举报投诉调查处理情况。一是举报投诉受理、登记、调查、处理、公开等情况;二是对违规企业产品补贴资格被暂停后的相关工作要求落实情况;三是违规查处资料归档保存情况;四是对《陕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实施过程中的意见建议。
(六)产销企业监管情况。一是生产企业“承诺践诺”制落实情况,经销企业规范经营情况;二是经销企业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各项规定情况,发现补贴比例异常变化,是否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三是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对农机销售市场补贴机具销售价格实施动态跟踪情况。
三、督导时间及方式
督导检查自7月中旬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督查工作采取县级自查、市级全面检查的方式进行。全年不少于两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依据全年工作重点开展自查活动,于7月20日前完成自查,随后市级将开展专项检查。
市级将成立由农业(农机)、财政、纪检部门联合组成的督导检查组,深入区县、街镇、村组和补贴机具经销企业实地了解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覆盖所有区县。督导采取面上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查看资料与座谈相结合等方式进行。
四、督导要求
(一)加强协调。督导检查组要及时与相关区县进行对接,结合督导内容和要求,适时开展督导工作。相关区县要积极配合,协助督导检查组安排好行程,认真抓好农机购置补贴各个环节落实,积极开展自查工作。
(二)尽职履责。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的主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监督检查方案,开展专项自查工作。同时要积极配合省、市督导检查组落实好督导检查工作。
(三)梳理问题,加强整改。市级督导结束后,要将督导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根据反馈的意见和建议,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总结,积极整改,确保全年工作安全圆满完成。
(三)严守纪律,轻车简从。督导检查组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政纪律,轻车简从,深入基层,认真开展督导工作,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做好督查记录,确保工作成效。
附件:1.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查表
2.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
3.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企业检查表
附件1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督查表
被督查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街镇农机部门(个) | 街镇财政部门(个) |
县域主导产业 | |
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 是否成立领导小组: |
是否签订责任书: | |
监管工作开展情况: | |
工作人员、办公设备配备情况: | |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资金管理、投诉处理、责任追究等方面制度建设情况; | |
补贴组织实施 情况 |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宣传到位情况; |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经费落实情况: | |
补贴对象资格确定情况: | |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及公示情况: | |
补贴申请受理是否及时高效: | |
补贴机具核实情况: | |
补贴机具公示情况: | |
补贴资金兑付情况: | |
街镇是否具备操作条件: | |
操作人员培训及补贴管理软件应用情况; | |
享受补贴政策实行牌证管理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机具注册登记备案情况; | |
廉政风险防控和延伸绩效管理机制建设和落实情况 | 补贴纪律是否公示: |
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制定印发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方案和延伸绩效考核机制建设方案情况; | |
设立投诉电话,群众举报投诉、违规违纪行为查处情况: | |
对农机购置 补贴方案实施意见建议 |
被督查单位负责人签字: 督查人签字:
附件2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
街镇(社区): 资金申请表编号:
一、补贴对象情况 | |||||||
姓名 | 家庭住址 | 乡(镇) 村 组 | |||||
身份证号码 | |||||||
二、补贴机具情况 | |||||||
机具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
生产企业 | 经销企业 | ||||||
购机日期 | 机具价格 | 补贴金额 | |||||
出厂编号 | (发动机编号: ) | 发票编号 | |||||
主要配置及参数 (生产企业明示,系统自动导入填报信息) | |||||||
重要提示: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产品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风险。 | |||||||
补贴对象确认以上信息属实。 | 签字: | ||||||
三、核对内容 | |||||||
核对结果(勾选) | |||||||
1、补贴对象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的申请人一致 | 是 否 | ||||||
2、机具铭牌标示的型号、名称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中信息一致 | 是 否 | ||||||
3、机具铭牌标示的出厂编号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中信息一致 | 是 否 | ||||||
4、发动机铭牌(如有)标示的出厂编号是否与《补贴资金申请表》中信息一致 | 是 否 | ||||||
5、实际机型主要配置是否与企业明示的主要配置相符(可参考辅助管理系统中产品图片及本表补贴机具情况栏中生产企业填写的主要配置)及参数进行查看)
| 是 否 | ||||||
部门意见 | 实际补贴对象与申请补贴信息(材料): 一致 不一致。 抽查核实: 一致 不一致
核实人签字: 部门负责人签字: 部门(公章) 年 月 日 | ||||||
附件3
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经销企业检查表
经销企业名称(公章): 检查时间: 年 月 日
授权企业名称 | ||||
经销企业地址 | ||||
经销企业法人 | 注册资金 | |||
经营场所面积 | 从业人员(个) | |||
经营机具品目 |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勾选) | |||
1.是否在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内注册并按规定使用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 | 是 否 | |||
2.是否在经营场所悬挂农机购置补贴产品授权标识及公开补贴机具基本配置参数、销售价格、补贴额等信息 | 是 否 | |||
3.销售机具基本配置是否与补贴额一览表一致 | 是 否 | |||
4.是否存在提供虚假产品信息及骗购、套购行为 | 是 否 | |||
5.销售记录建立情况,补贴产品质量保证、售后服务及供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到位 | 是 否 | |||
6.企业管理规章制度是否健全,销售台账是否健全 | 是 否 | |||
7.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监管部门是否存在乱收费 | 是 否 | |||
发现违规问题及处理意见: | ||||
企业负责人签字: 检查人签字:
抄送:省农机局、省财政厅。
铜川市农业局办公室 2017年6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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