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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机械化管理局 关于印发《陕西省2017年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及评分依据》的通知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9-27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2017年度落实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及评分依据》的通知

陕农机办发〔2017〕61号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委、中心)、杨凌示范区农业局,西咸新区城乡建设局,韩城市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专项工作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办[2017]34号)及《农业部农机化司关于印发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的通知》精神,着力提高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绩效,确保全年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今年继续对全省市、县级农机主管部门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

现将《陕西省2017年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及《陕西省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评分依据》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陕西省2017年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2、陕西省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市级)

3、陕西省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县级)

            4、××市(县)2017年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提纲)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9月27

 

附件1

 

陕西省2017年度落实农机购置

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

 

为扎实做好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延伸绩效管理工作,依据《农业部2017年度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和年初确定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工作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原则

(一)总体思路

通过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建立以效果为导向、以信息公开及服务为重点、以督查为手段的监测与评价体系,围绕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和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培育,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机供给侧改革,不断完善保障机制,强化工作职责,加快实施进度,持续提高政策落实效果,确保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二)评估原则

一是科学规范、客观公正。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规范评估程序和方法,量化考核内容和标准,全面、准确、客观地衡量工作绩效。

二是分级考评、稳步推进。实行省级对市级、市级对县级分级考评机制。选取关键指标,易于操作与衡量,方法简便、程序规范,逐步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规范高效的绩效管理工作格局。

三是定量定性、综合评价。对每个指标合理赋分,通过自我评定、考核验收、定量定性分析,综合评价政策实施绩效。

    二、考核内容与指标

2017年度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延伸绩效管理在全省所有涉农市、县级实施。主要评估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等内容。对市级具体评估考核的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2;对县级具体评估考核的内容与指标详见附件3

    三、实施步骤与时间安排

绩效考核按照县(区)、市级自查自评,省、市定期专项督导检查,省、市抽查和综合评估等方法分步实施。

(一)计划阶段

20179月省局及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制定印发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及评分依据。

(二)实施阶段

201710月至12月,省局组织开展相关培训,省局及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加强指导沟通,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指标任务顺利完成。

(三)评估阶段

1、自评阶段

201811日至1月31日,市、县两级逐条对照考核指标,完成自查自评,撰写综合自评报告。县(区)将综合自评情况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上报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

2、查验核实

201821日至210日,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核查方式,对各县(区)自评报告和自评得分进行查验核实,必要时要求各地补充相关材料,汇总县级打分表(附件3),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结合市级自评情况形成全市综合评价报告,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及县级打分汇总表一并上报省局。

3、综合评价

2018211日至2月28日,省农机局评估小组对各市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同时对部分县(区)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通过实地查验和审核各市自查得分、综合评价报告及佐证材料,修正各市自查得分。

省农机局评估小组根据市级考核内容与指标体系,对照督导检查和查验核实情况,量化打分,综合评价,评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形成全省综合评价报告上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

四、结果运用

(一)通报表彰

2018年农机购置补贴相关会议上,省局对2017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评定为优秀等次的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予以表彰,并以文件的形式抄送相关市级人民政府。同时,将评估结果等次通报全省,以激励先进、鞭策后进,形成相互学习创先争优的良好实施氛围。

(二)综合运用

考核优秀的市、县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省局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组织协调,财政、纪检部门共同参与,协同推进绩效管理有序开展。

二是强化督导检查。各市要认真做好县级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督导检查,指导各地抓好政策落实,对督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确保政策落实到位、取得实效。

三是做好材料报送。报送的材料是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市、县(区)要严格按照工作要求,及时上报各项资料,做到报送材料真实可信,及时全面。

联系人:崔浩明,联系电话:029-62822221

  箱:2961635944@qq.com

 

    附件 1: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  

            标体系(市级)

         2: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 
            标体系(县级)

         3: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   

            级打分汇总表


附件1-1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市级)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评分标准

市级自评

省级考核

1

制度建设

(10分)

1.制度健全

10

制定市级内部控制、违规处理制度,每缺一项扣5分



2

重点工作

65)

2.关键环节实施工作 范优化

20

补贴资金用途符合规定20分。有未经农财两部同意整合使用补贴资金,用于新产品补贴、作业补贴的比例、额度不符合规定等情形的不得分



3

3.信息公开

20

补贴专栏信息更新及时5分;县级补贴专栏信息公开情况检查通报不少于3次15分。部、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每项次扣1分,检查通报少于3次不得分



4

4.投诉处理

13

组织查处举报投诉及时、有力、有效,按规定公开处理结果8分;针对违规行为开展全流程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5。未进行全流程梳理扣1分/起,未及时整改完善扣1分/起,全年未接到达到登记标准的违规线索得13



5

5.问题整改

12

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和部、省级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应整改且可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清单4问题全部整改到位8分,未整改到位的,视情节扣1-2分/项



6

资金管理

15分)

6.补贴资金申报、执行与兑付

15

规范测算补贴资金需求3预计产生较大结转(10%)的,按规定向财政部门书面提出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建议2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执行基本完成和兑付基本完成5



7

实施效果

(10分)

7.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10

按规定提出全补贴年度绩效目标,经省局备案2分在自评报告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分析说明实现8分,未实现不得分



8

附加分

8.工作成效显著

5

工作有创新、有成效,获得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补贴购置中央资金补贴品目范围以外的机具,充分满足特色产业需求;开展新产品补贴、市场化改革、金融、保险等试点有成效;编写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政策启动实施早;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探索补贴机具身份信息唯一性识别和管理;开展补贴电子数据分析与质量抽查;积极承担省、部级工作任务等



9

一票否决

9.优秀等次否决项


在自评报告中,是否实事求是地对考核内容进行说明和提供依据,是否存在有组织弄虚作假。是否被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或主流媒体披露,在域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合计

105




被考核单位:




附件1-2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县级)

序号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县级自评

市级考核

1

制度建设

(10分)

1.制度健全

10

建立县内部控制制度4分违规处理制度3分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制度3分



2

重点工作

65分)

2.关键环节实施工作规范优化

20

补贴资金用途符合规定20分。有未经农财两部同意整合使用补贴资金,用于新产品补贴作业补贴的比例、额度不符合规定等情形的,不得分。



3

3.信息公开

20

按规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维护及更新工作10分,对部、省、市查中发现的问题扣1分/次、项到2017年底,2016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和实施情况公告全部公开10,否则不得分



4

4.投诉处理

13

组织查处举报投诉及时、有力、有效,按规定公开处理结果8分;针对违规行为开展全流程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5。未进行全流程梳理扣1分/起,未及时整改完善扣1分/起,全年未接到达到登记标准的违规线索得13



5

5.问题整改

12

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和部、省级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应整改且可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清单4问题全部整改到位8分,未整改到位的,视情节扣1-2分/项



6

资金管理

15分)

6.补贴资金申报、执行与兑付

15

规范测算补贴资金需求5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执行基本完成和兑付基本完成5



7

实施效果

(10分)

7.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10

按规定提出全补贴年度绩效目标,经市级备案2分在自评报告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分析说明实现8分,未实现不得分



8

一票否决

8.优秀等次否决项


在自评报告中,是否实事求是地对考核内容进行说明和提供依据,是否存在有组织弄虚作假。是否被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或主流媒体披露,在域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合计

100




被考核单位:

 



附件1-3

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县级打分汇总表

(市、区)

制度建设(10)

重点工作(65)

资金管理15)

实施效果(10)

扣分项

小计

建立健全制度

10分)

实施环节20

信息公开20

投诉处理

(13

问题整改

12

补贴资金申报、执行与兑付

15)

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10)

优秀等次否决
















































































































 

 

 


附件2

 

陕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市级)

 

2017年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共设立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9项,主要考核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等内容,同时设置加分项及一票否决项。现结合二级指标,对考核内容、评价分值及方法、评分方式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设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内部控制、违规处理等方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其中,内部控制制度应主要包括补贴资金分配举报投诉处理、延伸绩效管理等方面内容,违规处理细则应贯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和《陕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行为处理暂行规定的原则和要求。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10份,依考核内容分2项赋分。一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5分。二是建立违规处理制度5分。

、关键环节实施工作规范优化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补贴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20分,补贴资金用途符合规定20分。有未经农财两部同意整合使用补贴资金,用于新产品补贴、作业补贴的比例、额度不符合规定等情形的,不得分。

、信息公开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是否按规定做好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更新工作。市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应在做好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所属县级补贴专栏运管工作的指导督促,加大查力度,全年查通报不少于3次。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20分,依考核内容分2项赋分。一是按规定做好市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更新工作5(市级补贴专栏中“综合要闻”、“各地资讯”栏目应至少每月更新一次),对部、省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扣1/次、项。发布所属县级信息公开情况通报不少于3次15分,未达到3次的不得分。

、投诉处理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查处举报投诉是否及时、有力、有效,是否按规定公开处理结果;是否针对违规行为开展全流程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13分,依考核内容分2项赋分。一是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查处举报投诉及时、有力、有效,按规定公开处理结果8分。考核中由省局调取检查相关资料,查看违规处理的程序和结果,拒不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未按规定程序处理或处理不到位,尤其是对负有主体责任的违规产销企业和主动参与违规的购机者不处理或不按规定处理,扣1/起二是针对违规行为开展全流程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5分,未进行全流程梳理的扣1/起,未及时整改完善的扣1/起。

全年未接到达到登记标准的违规线索的得13分。

、问题整改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和当年部、省级农机购置补贴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实行清单管理并整改到位。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12分,依考核内容分2项赋分。一是各对在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和部、省级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应整改且可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清单2分。二是问题全部整改到位8分,未整改到位的,视情节扣1-2/项。实施进度、兑付进度等时效性较强的年度工作,可不纳入整改范围。

、补贴资金申报、执行与兑付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是否规范测算补贴资金需求,是否按规定开展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全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执行是否基本完成和兑付基本完成。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15分,依考核内容分3项赋分。一是规范测算补贴资金需求3分。二是预计产生较大结转(10%)的,按规定向财政部门书面提出域内资金余缺动态调剂建议2分,但结转资金比例低于10%的可不调剂并得分。三是全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执行基本完成和兑付基本完成10分。执行基本完成指的是截至次年1月底,辅助管理系统中的各实施资金数占中央财政分配资金数(适当考虑上年结转资金)的比例达到90%以上的,得5分;实施比例低于90%的,按比例得分。兑付基本完成指的是截至次年1月底,辅助管理系统的各兑付资金数占中央财政分配资金数(适当考虑上年结转资金)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得5分;兑付比例低于80%的,按比例得分。

、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是否提出并实现级农机购置补贴年度绩效目标。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10分,依考核内容分2项赋分。一是按规定提出全补贴年度绩效目标,经省局备案2分。二是在自评报告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分析说明实现8分,未实现不得分。

、工作成效显著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认真贯彻落实农财两部部署、或结合本地实际按规定开展政策创设所取得的明显成效。

此项属加分项,主要评价方向:工作有创新、有成效,获得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利用地方财政资金补贴购置中央资金补贴品目范围以外的机具,充分满足特色产业需求;开展新产品补贴、市场化改革、金融、保险等试点有成效;编写违规行为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政策启动实施早;使用手机APP等信息化手段,探索补贴机具身份信息唯一性识别和管理;开展补贴电子数据分析与质量抽查;积极承担级工作任务等。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5分,重点向在全会议和培训班上进行典型经验交流的倾斜。

、优秀等次否决项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自评报告中,是否实事求是地对考核内容进行说明和提供依据,是否存在有组织弄虚作假。是否被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或主流媒体披露,在域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评价分值及方法:确存在上述行为及影响的,不得评为优秀,并视情况扣减10-20分。

 

 

附件3

 

陕西省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评分依据(县级)

 

2017年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指标体系共设立一级指标4项,二级指标8项,主要考核制度建设、重点工作、资金管理、实施效果等内容,同时设置一票否决项。现结合二级指标,对考核内容、评价分值及方法、评分方式说明如下:

一、制度建设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内部控制、违规处理、补贴机具核验流程等方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其中,内部控制制度应主要包括举报投诉处理、延伸绩效管理等方面内容,违规处理细则应贯彻《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农办财〔2017〕26)的原则和要求。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10,依考核内容分3项赋分。一是建立内部控制制度4分。二是建立违规处理制度3分。三是建立补贴机具核验流程制度3分。

、关键环节实施工作规范优化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补贴资金用途是否符合规定。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20分,补贴资金用途符合规定20分。有未经农财两部同意整合使用补贴资金,用于新产品补贴、作业补贴的比例、额度不符合规定等情形的,不得分。

、信息公开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是否按规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更新工作;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上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和实施情况公告是否完整公开。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20分,依考核内容分3项赋分。一是按规定做好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信息更新工作10(补贴专栏中“综合要闻”栏目应至少每季度更新一次),对部、省、市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扣1/次、项。是到2017年底,2016年度享受补贴的购机者信息表和实施情况公告全部公开10分,否则不得分。

、投诉处理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查处举报投诉是否及时、有力、有效,是否按规定公开处理结果;是否针对违规行为开展全流程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13分,依考核内容分2项赋分。一是级农机化主管部门组织查处举报投诉及时、有力、有效,按规定公开处理结果8分。考核中由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调取检查相关资料,查看违规处理的程序和结果,拒不接受上级部门的业务指导,未按规定程序处理或处理不到位,尤其是对负有主体责任的违规产销企业和主动参与违规的购机者不处理或不按规定处理,扣1/起二是针对违规行为开展全流程分析,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5分,未进行全流程梳理的扣1/起,未及时整改完善的扣1/起。

全年未接到达到登记标准的违规线索的得13分。

、问题整改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和当年部、省、市级农机购置补贴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是否实行清单管理并整改到位。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12分,依考核内容分2项赋分。一是对在上年度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和部、省、市级专项督导检查中发现的应整改且可整改问题制定整改清单4分。二是问题全部整改到位8分,未整改到位的,视情节扣1-2/项。实施进度、兑付进度等时效性较强的年度工作,可不纳入整改范围。

、补贴资金申报、执行与兑付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是否规范测算补贴资金需求,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执行是否基本完成和兑付基本完成。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15分,依考核内容分2项赋分。一是规范测算补贴资金需求5分。是年度中央财政补贴资金执行基本完成和兑付基本完成10分。执行基本完成指的是截至次年1月底,辅助管理系统中的各县(区)实施资金数占中央财政分配资金数(适当考虑上年结转资金)的比例达到90%以上的,得5分;实施比例低于90%的,按比例得分。兑付基本完成指的是截至次年1月底,辅助管理系统的各县(区)兑付资金数占中央财政分配资金数(适当考虑上年结转资金)的比例达到80%以上的,得5分;兑付比例低于80%的,按比例得分。

、实现年度绩效目标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是否提出并实现级农机购置补贴年度绩效目标。

评价分值及方法:总分10分,依考核内容分2项赋分。一是按规定提出补贴年度绩效目标,经上级主管部门备案2分。二是在自评报告中对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分析说明实现8分,未实现不得分。

、优秀等次否决项

考核内容及说明:主要考核级农机化主管部门在自评报告中,是否实事求是地对考核内容进行说明和提供依据,是否存在有组织弄虚作假。是否被财政监督、审计、纪检等部门和司法机关查处或主流媒体披露,在域内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

评价分值及方法:确存在上述行为及影响的,不得评为优秀,并视情况扣减10-20分。

  

附件4

××市2017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

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提纲)

 

一、延伸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情况说明

(一)制度建设自评情况说明

(二)重点工作自评情况说明

1.实施环节规范优化自评情况说明

2.信息公开自评情况说明

3.投诉处理自评情况说明

4.问题整改自评情况说明

(三)资金管理自评情况说明

(四)实施效果自评情况说明

(五)附加分自评情况说明

(六)扣分项及一票否决自评情况说明

三、开展延伸绩效管理工作的体会、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

 

注:县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自评报告参照市级提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