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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次检查结果通报
来源: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17-04-13

 

各设区市农机(农业)局(中心、委),杨凌示范区农业局,韩城市农林局、农机中心,省农垦集团总公司:

4月12日至13日,省局对全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专栏”)运行维护情况进行了今年第一次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了各设区市对所属县(区)“专栏”建设情况检查结果通报、2016年县级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总表以及2016年县级补贴实施公告等情况,检查涵盖全省涉及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117个县级以上单位(暂不含西咸新区和西安市港务区)。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农机购置补贴政务信息公开情况

设区市对所属县(区)“专栏”建设情况检查结果通报:西安市、渭南市进行了检查通报,检查率20%;2016年县级享受补贴的农户信息公开:长安区等40个县(区)合格,公开合格率37.4%;2016年县级补贴实施公告:耀州区等30个县(区)合格,公开合格率28%;投诉举报电话:陈仓区等112个县(区)合格,公开合格率95.7%;农机购置补贴流程:榆阳区等97个县(区)合格,公开合格率82.9%。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信息公开率低。上年度补贴实施公告和享受补贴农户信息表一直是农业部农机化司检查的重点,2016年的补贴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了,从检查情况看,大多数县级单位还没有在“专栏”内公开2016年县级补贴实施公告及享受补贴农户信息表这两项重点内容。

(二)部分设区市重视不够。省局在去年的检查和今年的全省补贴培训会中,明确要求各设区市每个季度必须检查一次所属县级单位的专栏管理运行及咨询投诉电话联通情况,并在专栏中发布有关检查结果。但在此次检查中,10个设区市仅有西安市和渭南市检查通报了所属县级单位“专栏”建设情况,从检查情况看,西安市和渭南市所属县(区)的专栏建设总体情况明显好于其它市。

(三)信息发布不规范。一是个别单位把投诉举报电话、补贴流程等信息发布在“补贴政策”或者“补贴公示”子栏目中,这个问题在省局去年的检查中已经指出,这次仍然存在。二是按照农业部农机化司的要求,县级单位要公布上年度享受购置补贴的农户信息表应是全年的总表,有的单位只公布了2016年度享受补贴农户的分次表。按照农业部的检查标准,省局在今后的检查中一律视为不合格。

三、工作要求

(一)规范信息发布。各市、县(区)要进一步规范有关信息的发布。上年度所有享受购置补贴农户信息的总表、咨询投诉电话及补贴流程应公布在“专栏”中相应的子栏目内,咨询投诉电话应按照“政策咨询受理电话、政策投诉举报电话、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形式发布,两个以上职能共用一部电话的应标示清楚。

(二)加强信息更新工作。各市、县(区)要指派专人负责本级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运管工作,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准确发布信息,部分单位“专栏”中2016年的标题应及时更改为2017年。

(三)加大信息监督检查力度。今年,省局将加大“专栏”建设和咨询投诉电话联通情况的检查力度,检查结果将与年终绩效考核成绩挂钩。各设区市要切实重视“专栏”建设工作,每个季度必须检查一次本市所属县级单位的“专栏”管理运行及咨询投诉电话联通情况,并在“专栏”中发布有关检查结果。对部、省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各设区市要及时跟踪督导,对省局数次检查中指出的问题仍无动于衷的县级单位,设区市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督促其整改。

附件:2017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一次检查表userfiles/file/20170413171314.xls

 

陕西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2017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