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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品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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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21-10-29
陕农机综函〔2021〕132号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
品目的公示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21〕 8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全程机械化有关工作促进粮食稳产增产的通知》(农办机〔2021〕2号)和陕西省农业农村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发〔2021〕43号)要求,经测算评审等程序,拟将旋耕播种机、谷物烘干机、整地施肥播种机、水稻插秧机、秧苗移栽机、根(块)茎作物收获机和根茎作物播种机等品目中的产品在原补贴额测算比例基础上提高至35%,现予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1年10月29日至10月31日,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通过书面材料邮寄反馈,电子版请发至指定邮箱。反馈材料所反映的情况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需注明真实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
电话:029-82655593
邮箱:njbtb2020@163.com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含光路175号
陕西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
2021年10月28日
20211028--陕西省关于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提高补贴额测算比例品目的公示.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