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农业机械化与农村经营工作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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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
第二次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县(区)农业(农机)技术推广站、恒口示范区社会保障与农技服务中心:
根据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农机化发展中心的安排部署,近期,我市对2021年全市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以下简称“专栏”)运行维护情况进行了第二次全面检查。本次重点检查了各县(区)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的运行管理情况、农机购置补贴咨询投诉电话的联通情况、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公告发布情况、2018-2020年享受补贴信息总表是否按照要求公示情况,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本次对全市11个县(区)专栏运行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率100%。11个县(区)的受理、咨询、投诉举报电话100%有效联通;11县(区)中汉滨区未发布2018-2020年补贴实施公告、恒口示范区未发布2020年补贴实施公告,公开率81.8%;11县(区)2018-2020年购机户信息总表都按要求进行公开,公开率100%(恒口示范区2020年开始办理业务,故只有2020年购机户信息总表)。
二、存在的问题
思想重视程度不够。一是少数县区在信息发布时,信息对应板块掌握的不够准确;二是专栏信息维护、完善、更新主动性不强,需要市级检查跟踪才能到位。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专人负责,常抓常管。各县区要将“专栏”建设工作作为一种常态化工作,要高度重视,专人负责,确保“专栏”建设稳定运行。
(二)注重信息更新。各县区要适时公布享受补贴资金申请登记进度和享受补贴购机户信息,同时注意保护购机户个人隐私,严禁泄露农户的身份证号码、惠农一卡通卡(折)号、联系电话。咨询投诉电话如有变动要及时更新并上报市站,以方便群众咨询、监督,保证补贴政策的阳光实施。市站将动态跟踪各县区专栏信息公开工作落实情况,定期检查和通报,检查结果将列入2021年度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延伸绩效管理考核内容。
(三)规范信息分类发布。在公开专栏中有不同的子栏目,要根据信息内容上传至对应的子栏目内,提高信息分类的准确性。在上传信息的过程中注意内容的排版格式,确保规范、整齐美观。
附件:安康市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二次检查结果
安康市农业机械化与农村经营工作站
2021年11月22日
安康市农业机械化与农村经营工作站 2021年11月22日印发
安康市2021年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第二次检查结果
县区 | 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注:检查结果“√”表示有(是、有效),“○”表示无(否、无效) | 政务电话有效联通情况 | 备注 | |||||
年度补贴流程公开 | 补贴咨询投诉举报电话公开 | 2018-2020年度县级补贴实施公告 | 在“补贴公示”栏发布2018、2019、2020年度享受补贴农户信息表,逐个筛查是否包含身份证号、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 | 政策咨询 受理电话 | 政策投诉举报电话 | 补贴机具质量投诉电话 | ||
汉滨区 | √ | √ | ○ | √ | √ | √ | √ | |
汉阴县 | √ | √ | √ | √ | √ | √ | √ | |
石泉县 | √ | √ | √ | √ | √ | √ | √ | |
宁陕县 | √ | √ | √ | √ | √ | √ | √ | |
紫阳县 | √ | √ | √ | √ | √ | √ | √ | |
岚皋县 | √ | √ | √ | √ | √ | √ | √ | |
平利县 | √ | √ | √ | √ | √ | √ | √ | |
镇坪县 | √ | √ | √ | √ | √ | √ | √ | |
旬阳县 | √ | √ | √ | √ | √ | √ | √ | |
白河县 | √ | √ | √ | √ | √ | √ | √ | |
恒口示范区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