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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南县农机购置补贴流程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9-26

补贴对象:辖区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

补贴范围:当年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内的机具。

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

受理申请补贴:1、购机者在自主购机行为完成后,凭购机税控发票(应包含购机者名称、机具名称、生产企业、经销企业、型号、出厂编号等信息,有发动机的还应包括发动机号)、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组织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银行账户(未纳入“一卡通”发放管理的组织提供)以及其他相关申请资料,自主通过手机APP在线提交补贴申请或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补贴办理窗口提出补贴资金申请。非全流程线上办理的,应同时向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提交规定的申请资料,办理补贴申请手续。非本县域的购机者还应提供县级实施方案中规定的相应材料。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在收到购机者线上或线下补贴申请后,应于2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因资料不齐全不规范等原因无法受理的,应注明原因,并按原渠道退回申请。2、购置简易保鲜储藏设备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在完成安装并经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确认后方可申请补贴;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供相应的行驶证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编号。

审验公示信息:1、县农业机械化发展中心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试行)》等要求,组织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对补贴机具进行核验,其中牌证管理机具凭牌证免于现场实物核验。鼓励各实施县(区)探索开展远程视频核验,保留视频资料,并由购机者电子签名承诺真实性。将单台机具补贴额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下,风险可控度较高的机具纳入非重点机具核验管理,可免现场实物核验或远程视频核验;并结合实际对免现场实物核验的补贴机具,采取补贴资金兑付后按比例抽查核验,抽核比例不低于5%;重点核查单个购机者同一个年度购置多台套机具情况。对符合条件已受理的补贴申请,应于13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完成规定的相关核验工作,补贴申请信息在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专栏实时公布,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并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向县级财政部门提交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鼓励在乡村或补贴申请点公示栏中同时公开公示信息。2、购机者与产销企业协商同意对已补贴机具退货的,须经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同意。退货的购机者按照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同意退货证明,将补贴资金退回县级财政部门,然后凭县级财政部门出具的已收到补贴资金退回证明,办理退货。退回县级财政部门的补贴资金应继续用于农机购置补贴。

兑付补贴资金:县级财政部门审核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同级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按当年机具要求和下一年度补贴额办理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