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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陵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发表时间:2021-09-26

高陵区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按照“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方式实施。购机者自主选择购买机具,按市场化原则自行与农机产销企业协商确定购机价格与支付方式,并对交易行为真实性、有效性和可能发生的纠纷承担法律责任。自主购机行为完成后,购机者自愿向当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签署告知承诺书,承诺购买行为、发票购机价格等信息真实有效,按相关规定申办补贴。严禁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办理补贴申请手续。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一)自主购机

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选择购买补贴机具。产销企业须向购机者出具全额税务通用机打发票、售后服务凭证、产品合格证书及承诺书。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名称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出厂编号、销售价格等信息。

产销企业对销售补贴机具及发票的真实性负责,购机者对自主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双方按照权责统一的原则,承担相应风险。购机者购买的补贴机具应为列入当年补贴机具信息表内的产品,凡购买非补贴机具无法申请补贴的责任由购机者自行承担。鼓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规处置。

(二)申请补贴

购机者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和惠农补贴“一卡通”账户(农业生产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银行账户及法人二代身份证)、购机发票、农户编号(新增账户需提供)、承诺书到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对于简易储藏设备等安装类、设施类或安全风险较高类补贴机具,安装完成后方可申请。区农机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购买需牌证管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的机具,购机者应先到区农机监理部门进行免费报户挂牌,挂牌后,区农机监理部门在发票原件上加盖已办理牌证”印章,然后到区农机购置补贴办理窗口申请补贴。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登陆辅助管理系统录入购机信息,打印《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表》,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已受理”字样,资金申请表1份留存,1份交购机者。

申请补贴时,补贴对象、二代身份证、“一卡通”账户、购机发票姓名应一致。如不一致应及时变更,并到街办财政部门将新增账户信息录入“一卡通”兑付系统当中去。

凡购机者带机申办补贴,区农机管理部门应结合实际,组织一次性完成申请办理、机具核实等工作,并在购机发票上加盖“区级核实”印章,简化程序、方便群众。

区农机管理部门补贴实施工作中,在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申请数量达到当年可用资金(含结转资金和调剂资金)总量110%的时候,办理服务系统将自动停止申请录入功能,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应及时发布公告,停止受理相关补贴申请,并认真作好政策宣传和咨询解答。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在提交申请时一并提供相应的行驶证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证书》编号。

(三)核实公示

1、补贴对象持资金申请表、发票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经营组织需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二代身份证原件、确认告知书、购机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到街办农业农机管理部门申请核实(已办理牌证的机具或区农机管理部门已核实验货的机具,免于核实,只需递交资金申请表和发票复印件)。同时,补贴对象必须在资金申请表的空白处,填写正确的电话联系方式。

街办农业农机管理部门核对无误后,直接在发票原件上注明“已受理”字样(盖章或签字确认),并将发票原件和身份证及时退还购机者。不符合条件的或资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当场做出说明。

2、街办农业农机管理部门受理后,及时按照全省农机购置补贴额一览表中的基本配置和参数,应于5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对补贴机具进行逐台核实,核实无误后在《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抽查核实表》上签署核实部门与核实人的意见(对机具抽查核实未通过的要向购机者做出说明)。

3、街办农业农机部门完成规定的相关核验工作后,及时将拟补贴信息汇总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如新系统无法生成《陕西省农机购置补贴发放明细表》只报抽查核实表),当月应及时将补贴发放明细表报区农机购置补贴申办大厅。,同时将公示的相关信息和公示的影像资料发送到(农机购置补贴公示群)并存档。

(四)资金兑付

区农机管理部门对各街道办报送的补贴发放明细表进行核查核验,对上报的补贴发放明细表内的信息在8个工作日内(不含公示时间)及时进行抽查核实等工作,并将公示审核无异议后的补贴发放电子数据录入陕西财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系统。

区财政部门审核区农业农村部门提交的资金兑付申请与有关材料,于15个工作日内通过“一卡通”系统兑付资金。向符合要求的购机者兑付资金。严禁挤占挪用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因资金不足或加强监管等原因需要延期兑付的,应告知购机者,并及时与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向上报告资金供需情况。补贴申领原则上当年有效,因当年财政补贴资金规模不够、办理手续时间紧张等无法享受补贴的,可在下一个年度优先兑付,按当年机具要求和下一年度补贴额办理补贴。

区农业农村部门联合财政部门对免现场实物核验的补贴机具(拖拉机、收获机)采取补贴资金兑付后按比例抽查核验,抽核比例不低于5%,其中重点核查单个购机者同一年度购置多台套机具情况。

  区农业农机、财政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进行分工、时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加快补贴资金兑付,及时登陆辅助管理系统确认并点击。